关于丽水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电器项目的公告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丽水学院的委托,采购办公电器。其中第一次询价评定会上因第一包有效报价人商务报价都超过预算指导价作流标处理,现重新进行询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1.采购编号: LCX2008002-01
2.采购人: 第一包: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第四包:丽水学院
3.采购项目:办公电器
4.采购内容:第一包:电视机、DVD机、音箱;第四包:电视机(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不表明已获取参询资格。询价评定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参询资格。
9.询价文件工本费:免费领取。
10.免费领取询价文件(报名):
10.1时间: 2008年6月20日-6月26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10.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10.3免费领取询价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保证金交纳:
11.1询价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伍佰元整;
11.2交纳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08年6月30日17:30(北京时间)
11.3履约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贰仟元整;
11.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08年7月9日17:30(北京时间)
1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7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报价文件评定时间:2008年7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4. 报价文件评定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15.采购人联系方法:
第一包:联系人:何培芳 2952560
地址: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第四包:联系人:朱宏彪 2271196
地址: 丽水学院
16.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法:
联系人:柳先生 邵小姐(报名);
联系电话:0578-2292507 2292509(报名);传真:0578-2292507
17.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zjzfcg.gov.cn,www.lscgzb.gov.cn, www.lishui.gov.cn
18. 资料下载(http://www.lscgzb.gov.cn/)
请点击;附件
LCX2008002-01采购文件.doc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