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拘留所空调系统的补充公告1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市拘留所的委托,采购空调系统。本项目于2008年6月23日上午9:00时在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举行询价会。由于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以流标处理。现重新组织报价,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1.询价保证金截止之前允许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
2.询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3.交纳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08年6月25日17:30(北京时间)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5.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08年7月4日17:30(北京时间)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报价文件评定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询价文件变更内容
8.1询价文件第24页1.4空调工程所需材料明细表:铜管一批,现由于采购单位项目进度紧,为配合装潢工程,铜管已与装潢工程同步施工,都已预埋,预埋铜管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零叁佰肆拾(¥10340)元。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应将铜管金额应包含于商务总报价中。
8.2报价结束后成交人将铜管金额支付给铜管的施工单位。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ОО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