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虽然过期了,扔了不用觉得可惜,可继续使用却不知到底有没有危害,很多家庭都有这样的烦恼和困惑。
现在好了,你们家的过期药品,完全可以拿到过期药品回收点了。像这样的过期药品回收点,青田设立了27个,遂昌县内也设立了40个。其它县(市)及丽水市区的过期药品回收网点,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建中。
目前,许多消费者对过期药品的危害仍认识不足。一项权威调查表明,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82.8%的家庭没有养成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家庭药箱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失效,服用后还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导致中毒。
根据有关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部署,青田和遂昌两县设立的过期药品回收点,乡镇设置在各乡镇医疗机构,县城设在药品零售企业,回收点将统一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和“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单位”的牌匾。此举旨在防止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青田县还准备在社区设立相应的回收点,有关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