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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通报要求:深刻反思 举一反三



    7月1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近日几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特别要针对夏季高温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通报的3起事故均发生在6月30日。当天7时30分,一辆装载23吨液化气的槽罐车在龙泉市境内翻入溪内,所幸无人员伤亡;同日15时,莲都区碧湖镇白口村一采砂场在作业中,因起重机钢丝绳断裂,吊斗坠落,当场砸死1名船工;同日16时30分许,龙泉市剑瓷街道青瓷大师园建筑工地上,4名施工人员进入10米深的井下作业发生窒息,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

  市安委办在《通报》中要求,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察,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特别是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继续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和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遏制事故频发势头。

  《通报》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非法活动。针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造成事故多发的情况,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建筑施工领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严肃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低速载货汽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通报》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阶段性、季节性特点,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报》要求,要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夏季一直是我市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雷电、台风等灾害性气候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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