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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多措施服务“三农”



    强化基础,建好 “辅导站”和“援助站”。把强化法制辅导站建设当做突破口,积极打造农村“学法用法”平台,发挥其“法制宣传窗口”作用。目前,全市共设置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157个,建站率达87%。出台《关于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拓展法律援助站在处置农村综治、信访及维稳工作中的服务职能,在158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505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点。

    整合职能,落实“事前排查”和“事后调解”。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机制,形成乡、村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在全市100%的村设立调委会。指导、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采取定期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和分散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和普遍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农村矛盾纠纷信息,及时解决苗头性、群体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通过整合基层人民调解力量,实现上下联动,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排查和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大疑难纠纷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受理民间纠纷8333件,调解成功8218件,调解成功率98.62%,防止民转刑11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26起。做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创新服务,突出“面对面”和“心贴心”。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地交流,提高群众运用法律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识,在农民工集聚地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开展“一站式服务”,加大“绿色通道”力度,方便农民工法律援助,实现“教法在村头,送法到田头,讲法到农户”。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为村民委员会完善村规民约,为农村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全市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485人次,其中来信来访2648人次、来电1837人次。积极开展“百万农民工维权”行动,创造条件,推出和完善便民措施,对农民工遇到问题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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