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即由投资主管部门查对项目是否列入当年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三审”,是审查项目有否提供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若申报材料不全则要求业主补齐后再给予审批。今年1-8月份,该县经审批立项的项目有54项,总投资额预算3.17亿元;在建项目23个(完工的10个),完成投资额6.6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