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由各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参加的全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明确清欠工作目标,落实清欠工作责任。二是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力度,制定详细的年内清偿进度计划,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从中划出一定比例优先用于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必须在年底前全部清欠完毕;三是加大其它项目清欠工作督促力度。对于一些项目属于部门、企业配套资金未到位的,督促其明确还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还款时间,制定清偿进度计划;对目前清欠不积极、拖欠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不再审批新项目。目前,该县已累计完成总清欠任务的81.6%,清欠完成比例列全市第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