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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正式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标牌



  日前,从在四川成都举行的第二届全国生态市(县)建设现场会暨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国家环保总局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举行了命名表彰仪式,正式授予我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标牌,市委书记楼阳生和副市长刘秀兰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优秀领导”称号,市环保局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优秀组织奖”,市生态办陈灵敏同志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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