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文,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实行审批制。 这一措施,对规范政府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信息化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信息安全,加快我市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