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丽水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大厅 > 政务动态 > 最新政务信息
丽水发放近千万元物价补贴 确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



    近日,全市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全部完成,共向4.4万名低保对象增发和预发物价补贴957.8万元。

    在2007年度为困难群众发放三次物价补贴后,根据2007年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和2008年物价上涨的趋势,2007年度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增发物价补贴的标准是:城镇低保对象不低于15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10元/月/人。预发2008年城乡低保对象物价补贴的标准是:城镇低保对象不低于135元/人、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90元/人。根据上述标准,这次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城镇不低于315元/人,农村不低于210元/人。


    




相关文章 【我要评论】【推荐】打印】【关闭
? 云和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2009-02-09)
? 山乡春来早 (2009-02-05)
? 青田150余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2009-02-03)
? 我市“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成效显著 (2009-01-23)
? 青田为低保边缘户发放困难救助资金 (200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