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利完成职能交接工作。职能移交之后,市卫生局将承担起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承担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