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丽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丽水市校园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校园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丽水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为元旦、春节“两节”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按照教育部门的职责分工,结合校园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集中宣传月活动时间从2019年11月25日起至12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以“你我同心、反诈同行”为主题,着力营造校园反诈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师生识诈防诈能力。
二、工作举措
1.建立“校园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专栏内容
为方便师生学习掌握电信网络防骗识骗知识要领、及时了解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新动态,揭露犯罪手法和危害,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窗,更新和张贴有关防骗识骗内容,增强师生防骗识骗意识和能力。
2.利用多种载体开展教育活动
教育系统要针对学生被兼职刷单诈骗、被犯罪分子利用批量开办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学生家长被冒充教师诈骗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集中防骗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在校师生及家庭的防范意识,特别是大学生、离校开展实习活动和中职生顶岗实习学生等群体,重点加强防骗识骗知识普及,提高他们的识别能力。各地各校每月至少1次向师生发送“防骗提醒短信”。充分调动家长资源,邀请金融、通讯等专业人士,共同推进教育系统宣防活动阶段性高潮。
3.探索建立校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常态化宣防工作机制
按照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属地反诈部门的指导下,各地各校要积极落实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进课堂,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队伍、家长委员会、校园LED电子屏、黑板报、班级微信公众号、广播、家校通等载体和平台,开展宣防讲座、致家长一封信、播放宣防视频短片、播放宣防标语、发送提醒短信等,建立常态化的宣防工作制度。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抓实宣防。开展宣防活动是落实市联席会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丽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理念,把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全面分析校园风险点和宣防切入点,按照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宣防工作计划,帮助师生树立防范意识。
2.深入宣传,营造宣传声势。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教育的平台与载体营造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防氛围,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提升师生与广大家长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提供教育系统更多的丽水经验。
3.狠抓落实,妥善处置事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校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防工作,确保宣防活动不走过场,见实效。要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案事件,防止负面炒作。
4.及时总结,积累宣防经验。各地各校要注重收集优秀的校园宣防公开课、宣防活动案例等,汇总精彩素材,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和当地市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请各在丽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于12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图片、总结上报市教育局。钉钉联系人:许国美,联系电话:2626085。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校园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