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涉及生态环境法典、对外贸易及消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局组织市级各有关单位,对2026年3月底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并起草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来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司法局立法处,邮编:323000。
联系人:陈颖,联系电话:2106143,传真:2106014。
附件1.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附件
2.《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9日
发布时间:2026-06-29
截止时间: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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