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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员】我的职责就是保一方百姓平安——记景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林德平
发布时间:2011-05-04 16:2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推荐地区:景宁县    推荐人:景宁创先办

 

林德平,1991年入党,景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县劳动模范”“市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自从2007年担任刑侦大队长以来,他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刻苦钻研刑侦业务,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领全队干警先后破获了“叶芳云故意伤害致死案”、“吴更生故意杀人案”、“5.10制毒案”、“6.24手机短信案”、“10.11盗窃助力车团伙案”等一系列重特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为建设“平安景宁”、“和谐畲乡”作出了较大贡献。

2010年9月份以来,景宁县城鹤溪镇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在光天化日之下竟发生助力车被盗案件70余起,有的受害人不止一次被盗,这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群众对此怨声载道,反映极其强烈。能否及时破案,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以及全县的老百姓都把目光聚焦在景宁县公安局,而林德平作为公安局刑侦大队长,作为重特大刑事案件侦破的直接责任人,承受的压力是前所未有。但他并未因此徘徊、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变压力为动力。破案期间,他即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进入“5+2”、“白+黑”的工作状态,把专案指挥部当作自己的家,方便面成为了他的主食。将自己多年刻苦学习及钻研所掌握的各种现代科技侦查手段与传统侦查手段有机结合,互相支撑,互为补充,马不停蹄地开展缜密侦查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他近一个月的连续作战和不懈努力,终于成功锁定了该犯罪团伙的成员及其活动轨迹,并于2010年10月11日一举抓获了外省籍流窜犯罪嫌疑人6名,共破获系列盗窃助力车现行案件60余起,共追缴赃款3万余元,从而成功摧毁这一盗窃助力车流窜犯罪团伙,最大限度地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有效遏制同类案件的发生,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