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教办基〔2011〕5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教育赛事制度的通知》(丽教基〔2010〕139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举办首届“绿谷之春”中小学校师生书画比赛暨浙江省第二届“兰亭奖”书法大赛选拔赛的通知》(丽教基〔2011〕21号)精神,通过层层选送、网络投票、现场决赛等环节,经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共评出一等奖87个,二等奖118个,三等奖153个,优秀指导师54名,优秀组织奖5个,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在本届比赛中书法篆刻类表现突出的学生将参加浙江省第二届“兰亭奖”书法大赛,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希望各地各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为了便于优秀作品结集成册、展出和陈列(作品展览后由市教育局收藏保管),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落实辖区内书法篆刻类和绘画类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抓紧创作一幅优秀作品(横竖、尺寸、形式等均不限),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11年7月20日前交到丽水丽阳国际公寓(金牛大厦)四单元2708室统一进行装裱,联系人:王根伟,联系电话:2186677。获得摄影一、二等奖的选手自行选择优秀作品装裱(照片尺寸16寸, KT板规格65cm×65cm黑边塑料框架),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11年7月20日前统一送到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张丽明,联系电话:2202556。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