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24P/2011-3103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1-0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适应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需要,根据《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人才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我市人才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优化环境,人才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人才总量明显增长,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有了较快增长,人才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截至2005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4.27万人,其中党政人才14937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4204人,专业技术人才44286人,高技能人才18971人,农村实用人才30289人。全市具有高级职称的2417人、中级职称的2503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06人、本科学历的15680人,与2000年相比,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1人,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第三层次培养人员56人。另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迅速壮大,到2005年6月已达到6.3万人。
2.工作机制逐步理顺,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人才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市、县(市、区)都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理顺了人才工作体制。近年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丽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丽水市“新世纪138人才培养工程”(2001-2010)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市直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各县(市、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3.培养引进双举并重,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坚持“三支、两批”队伍一起抓,通过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新世纪138人才培养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等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重视特色行业和乡土实用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中的职称评审工作。近四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有8276人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石雕、青瓷、宝剑等特色行业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支持和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积极组团赴北京、上海及中西部地区开展引才引智活动,近几年共引进各类人才2600人。采取柔性挂职、兼职(或短期)聘用、学术报告、合作开发项目、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京丽水籍高级人才“家乡行”活动、与浙江大学签订“人才交流合作协议”等方式,积极探索人才柔性引进机制。
4.市场体系初步形成,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加强了人才市场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拓宽服务对象和领域,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人才流动的体制环境,积极消除一些政策性障碍,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加强了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委托招聘、人才派遣、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逐步完善,人才交流招聘活动、人才集市初具规模。探索建立人才资源开发分析系统,积极发展网上人才市场,不断提高人才市场的信息化水平。建立了丽水科技与人才网、丽水人才信息网,实现人才信息联网,成为人才交流合作、单位招聘和个人求职的重要平台。
5.人才宣传得到加强,社会氛围不断浓厚。近几年来,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宣传广告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全国、全省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人才工作政策文件,宣传重才爱才单位和人才先进典型,激发了各类人才在丽水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市委、市政府把每年二月定为“人才宣传月”,集中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新时期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还通过走访慰问、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组织人事部门领导联系专家等形式,主动帮助各类人才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形成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看,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1.人才总量、规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市人才总量偏少,密度偏小,层次偏低,难以适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丽水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我市每万人口中人才拥有量仅为568人,远远低于全省平均639人的水平。高层次人才少,全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不足全市人口的0.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缺乏,对7248户私营企业会员进行调查,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仅1592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仅977人,平均每7户私营企业仅有1名中高级职称的人才,难以适应企业今后发展的迫切需要。
2.人才资源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整体素质偏低,截至2005年底,全市高、中、初级职称人员中,高级占3.49%,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46%;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人才总量的0.28%,明显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1.03%。产业结构分布不合理,三次产业人才比重为11.5%、13.1%、75.4%,第二产业人才严重缺乏,特别是化工、机电、机械制造、制鞋(革)、服装等方面的科技创新人才;大部分高层次人才集中在机关、教育、卫生等系统,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没有优势,现代服务业人才供给不足。
3.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理念没有形成,对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用人单位对人才“重使用、轻培养”,培训经费严重不足。政府对人才开发、培养和引进的投入不高,2005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仅为3.85%,还未达到《中国教育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规定的到2000年达到4%的目标,而全市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仅为676元,远低于全省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1134元。
4.人才集聚能力不强,人才创业缺乏载体。我市企业大多数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信息技术、高新技术企业比较少,产业集聚功能不强,很难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丽水创业发展。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医院等规模小、档次不高,人才发展的空间有限,缺乏展示才华的舞台。由于地理位置、福利待遇、创业环境和生活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人才流失严重,丽水籍大学生毕业后回本籍工作的比例偏低,人才向发达地区单向流动的现象还没有根本改变。
5.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实现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式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需要抓紧制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待遇偏低,影响人才作用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有序竞争的人才市场体系不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人才社会保障体系、适合本地实际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尚不健全,人才开发的水平和效益不高。
二、“十一五”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按照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和推进自主创新的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三个环节,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加快人才资源市场配置,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加快丽水跨越式发展、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0.8万人,每万人口人才拥有量达到800人,基本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整体素质全面提高,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比例明显加大,逐步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人才综合竞争力增强;人才结构逐步优化,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人才的行业、产业分布相对合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管人才工作的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扩大人才规模。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并重,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并重,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大人才开发利用步伐,努力挖掘人才资源潜力,有效利用本地人才资源。同时,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使人才总量、质量逐步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以绿色农业为主的农业专业科技人才的配置,提升主导工业行业的人才凝聚力,加快第三产业的人才发展。逐步改变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过分集中的现状。统筹开展各县(市、区)人才工作,平衡市区与各地的人才分布,促进人才队伍区域协调发展。
3.加强人才资源的能力建设。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三支、两批”队伍一起抓,从整体上提高我市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加强党政人才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发展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务员学习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建设,围绕实施“工业强市”的战略要求,着力提高企业家的战略决策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熟悉国内外市场、主动参与竞争的优秀企业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建设,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有比较优势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领军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建设,根据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同时加强初、中级技能劳动者的培养。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建设,通过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途径,重点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和乡村科技人员。
4.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出台人才工作政策,形成比较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盘活现有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逐步形成人人可以成才、人人尊重人才的工作环境。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类优秀人才和重才爱才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县一级人才市场建设,建成全市人才市场网络,培养发展专业性和行业性的人才市场,培育城乡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市场优化配置和宏观调控相结合,创造一个合理、有序、规范的人才流动环境。努力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共同构建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十一五”人才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提出的“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完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充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加强人才工作的力量和队伍建设,在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整合力量、提供服务方面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各地要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人才的培养开发使用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实际工作中,要提出思路,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高整体素质。
1.充分发挥国民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继续重视发展高等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做好成人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强化素质教育。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和社会办学,坚持机制创新,探索形式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为我市提供充裕的基础性人才。
2.在培养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能力。根据干部教育“十一五”规划的总体安排,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果。通过推进干部跨部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开展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等,提升党政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举办企业家培训班、建立企业家协会等方式,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成长;通过继续开展拔尖人才、科技新秀评选和“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帮助支持企业利用各类培训基地,通过自己培养、定单培养、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本地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发挥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通过农村劳动力培训、技能培训、现代农业知识培训以及农村青年学历教育等,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养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
3.立足特色优势行业,培养挖掘本地优秀人才。根据特色产业的人才成长的区域特征,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将老工艺美术师、老技工的技能传授给年轻人。建立“导师挂牌带徒”制度,充分发挥大师、专家名人对青年人才的集聚效应和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批年轻的特色产业高层次人才。通过举办行业技能比武,依托职称、称号评审,加速培养已崭露头角的中青年骨干,使他们尽快成为特色产业的领军人才。
(三)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有效开发人力资源。
1.利用政策优势引入智力。组织并调动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力量,支持帮助我市各类产业的发展;在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实施中,争取得到进一步的扶持和倾斜;与省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一系列企业干部培训项目,创新引才、聚才、用才的政策环境,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提升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企业家和外地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互动。
2.发挥本地优势产业吸引人才。鼓励各地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的实际,有计划、成批量的引进所需人才。以培养和发展人才机制为载体,优化产业集聚功能,改变引才思路和方式,利用丽水所具有的制度、环境、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关注中西部人才走向,通过人才交流会、洽谈会,有计划、有步骤地到中西部地区引进各类人才。
3.拓展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建立丽水在外求学大学生信息网,让丽水更多的用人单位了解丽水籍在外求学大学生情况,建立相互沟通、了解的桥梁。建立丽水特聘专家联系制度,以杭州、北京和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为导向,建立丽水籍高级人才信息库,为丽水籍专家、学者报效家乡搭建平台。
4.积极推行人才柔性引进。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以咨询、顾问、讲课、兼职等形式引进国外、外地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和专家,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继续组织实施在京丽水籍高级人才“家乡行”活动和浙江大学——丽水市“人才合作工程”项目,通过开展柔性挂职、举办学术报告、进行项目合作和业务指导等,推动我市相关产业、专业的提升和发展。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到外地挂职学习、短期培训、业务进修、结对培养等,推动人才“寄生”培养。以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科技项目,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技术难题,开发新产品、新项目。
(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贯彻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推行“凡进必考”、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行因事设岗、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优胜劣汰的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办法;改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办法,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重业绩、重能力,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原则,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申报、社会客观评审、单位自主聘任、政府宏观指导的职称评审办法。大胆探索企事业单位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资本化的实现形式,鼓励对各类人才采用年薪制、技术入股、持股经营、股权奖励、效益分成等形式进行分配。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知识产权的发明人、设计人、作者以及主要实施者,根据其实际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奖励力度,开展“丽水市突出贡献人才奖”、“丽水市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评选工作。
(五)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完善人才市场机制,努力培育一个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联网通道,逐步实现人才市场一体化。切实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选择自主权,改革户籍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创新人才市场工作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加快培育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各类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培训服务信息、申报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考试、申请失业、人事代理服务等各种就业信息咨询服务。加强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积极运用人才网络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信息咨询、招聘交流和人才评价、就业指导等有关服务。健全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人才流动争议处理工作,建立人事、劳动两位一体的争议仲裁工作机构,加强人员力量,提高办案质量,维护人才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和人才投入优先的观念,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都要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和各类人才的开发、培养等重大人才工作的实施。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提升职工能力的学习培训项目。拓宽人才投入渠道,鼓励市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统筹各类人才专项经费,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加强人才基础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加快人才创业载体建设。依托现有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引进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立足丽水优势,做大做强本地企业。加大对丽水高校、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吸引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省、市两级重点学科建设,形成纳才聚才的有效载体。
2.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党政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服务范围延伸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各层次人才中,尤其要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的人才工作。针对人才服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建立服务制度、开辟服务通道、设立服务窗口,在人才调动、落户、社会保障、子女上学、职称评定、政府奖励等方面建立规范的服务制度。
3.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城市文化建设,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体制环境和社会文化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舆论工具宣传人才人事政策,宣传各类人才典型和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营造各类人才可创业、可发展、可居住的城市环境,使丽水成为各类人才安居乐业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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