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号
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简 报
莲都区代表团 2012年4月20日
优化市区体制 增强工作合力
4月20日下午,莲都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卢子跃代表在参加莲都代表团审议时说,刚才,各位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提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近年来,莲都区紧紧围绕“服务市区、发展莲都、促进和谐”的基本定位,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接下去,希望莲都区进一步发挥市辖区的龙头作用,不断以建设“三大莲都”的实际成效来推动落实市委“绿色崛起、科学跨越”的战略总要求。一是要坚持以市区共建为主要载体。在推进市区发展中,莲都区在工作定位上从“服务市区”到“市区共建”的转变是一大进步,也是市区发展经验的总结与提升。莲都区要不断强化市区一家、共建共享的理念,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中心城市建设,积极抓好“六城联创”相关工作,全力推进市区重点工程政策处理,深入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老小区改造、学前教育四个“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平安莲都”建设,努力推进市区一体化发展。二是要坚持以加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主攻工业不动摇,着力拓展发展空间,突出抓好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莲都区块和省级低丘缓坡重点区块的开发利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招大商、选优商”的要求,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打造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丽水农业生态科技园区建设,打造浙江绿色农产品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养生(养老)基地建设,建设提升四都区块、古堰画乡、石牛温泉、东西岩等景区,打造长三角休闲养生基地。三是要坚持以统筹城乡为重要抓手。深入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全力推进“镇中村”改造、老镇区改造和异地转移安置小区、农村新社区建设,提升城镇功能。扎实推进“洁净村居”创建活动,积极做好全省“建设美丽乡村、深化千万工程”现场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现场会圆满召开。
陈海鹰代表在参加莲都代表团审议时说,要搭建良好的市区关系,发挥市区优势,积极破解市区体制问题。要把握“绿色崛起、科学跨越”科学内涵,注重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统一,引进一批质优价高可持续的项目。要注意古建筑、古民居、古街道的保护,增加城市文化底蕴。要增加教育投入,打造丽水教育品牌。
武 昌代表说,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审议报告,感谢莲都广大干部群众多年来的支持,祝愿莲都发展越来越快,前景越来越好,并将尽自己所能为莲都发展、百姓幸福贡献力量。
何成贵代表建议:一是市政府要重视解决莲都区的工业用地指标问题。莲都区要实现“十二五”末工业产值达到150亿元的目标,必须保证每年有足够的土地供应。市里每年要给莲都安排新增工业用地指标1500亩左右。二是市环保局帮助理顺规划区内的区级项目审批权。目前,莲都区发改局等部门立项的部分区级项目,因建设地点在市内(属规划区内),审批权在市环保局,造成了审批、管理及部门沟通的不便。建议同级立项同级审批。
章金友代表建议:一是加快城中村的撤村建居步伐。从打破原有组织结构入手,尽快让农民转变为通过社区去管理、服务的市民;出台政策,免除城中村农民的土地出让金,盘活他们手中唯一的住房资产,为他们的二次创业提供支持;尽早着手研究现有的村“双委”干部待遇问题。二是加大、加快旧小区改造力度。下大力气,做好老小区的改造规划,使老小区改造纳入城市整体规划,而不是乱贴“止痛膏”,贴到哪算到哪;制定改造计划,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分批地完成;加大资金投入,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造,保证改造质量。
潘金发代表建议:一是设立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市、区、乡、村四级,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跨度长,仅靠一个部门来协调园区建设的诸多工作,存在着一定困难。建议设立区(县、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统筹协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各项工作。二是调整市区森林植被恢复费比例。水阁、富岭的林地占补平衡任务在莲都区,生态城市建设中的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的任务也在莲都区。按照植被恢复费按属地管理使用原则,建议对市直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市、区实行5:5分成。三是明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范围。市区农田水利建设职责和粮食主产区均在莲都区。建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全部用于莲都区的项目支出,并以体制形式予以明确。四是完善莲都区建设分局职能。新增房屋产权管理职能,下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职能。
叶少波代表建议,法院要更加重视经济案件的审判工作,更加重视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