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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2-27857 文号 丽教职〔2012〕191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丽水市致远教育培训中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09-29 10: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丽教职〔2012〕191号

 

 

王小虎:

你《关于申办丽水市致远教育培训中心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设立丽水市致远教育培训中心,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构名称:丽水市致远教育培训中心。

二、办学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410号罗马大厦三楼。

三、办学类型:非学历培训教育。

四、招生对象:中小学生。

五、学科设置:文化课知识,综合实践活动。

希望你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丽水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修改稿)等有关规定,遵守章程组织培训。本着“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加强管理,注重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为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而努力。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