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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3-12177 文号 丽政办发〔2013〕136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13-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龙泉市瓯江青瓷有限公司“9.15”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30 16: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市级有关单位:

2013年9月15日8时20分许,龙泉市瓯江青瓷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龙泉市瓯江青瓷有限公司“9.15”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伟达(市安监局)

成  员:纪丽平(市安监局)

周声波(市公安局)

叶强国(市公安局)

周  龙(市监察局)

胡善卿(市监察局)

郑小华(市检察院)

吴松松(市总工会)

周冬梅(市建设局)

吴  涛(市建设局)

徐兴跃(市安监局)

陈志祥(市安监局)

周云波(市安监局)

黄  宇(市安监局)

林小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理站)

汪艮忠(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

事故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按时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36丽政办发.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