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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定“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建设全省群众最满意区域、建成‘美丽公安局’”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实现了全市政治社会大局的持续和谐稳定,为平安丽水建设“争九夺银”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度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7.5%,位列全省第二,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列。
一、以打击为抓手,社会治安保平稳。坚持向信息化、专业化要破案力,打击整治效能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攻坚能力明显提升。全年刑事、“两抢”、盗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刑事案件破案数、侵财案件破案数、犯罪嫌疑人抓获数同比上升,命案、五类恶性案件全破。各类专项行动成绩斐然,“打盗抢保民安”破获案件数和摧毁团伙数同比分别上升15.4%和16.7%;“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破获605起案件,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4起、省厅督办案件18起,战果位列全省第二;“扫毒害保平安”、“肃毒害创平安”、禁“毒驾”和“雷霆扫毒”等专项治理行动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69起,其中公安部目标案件2起、省厅目标案件5起;集中清理整治涉外婚介行为,成功侦办公安部督办“6.1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二、以科技为支撑,防控基础更扎实。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评估办法,成立领导小组,明确10项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切实做强技术防控,按照“先急后缓、先城区后乡镇”步骤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新增视频监控摄像机1105只,完成率达181.15%。做精传统防控,推进110接处警勤务制度改革,推行“有警处警、无警巡逻”动态模式。有效整合社会治安资源,“空中监控、地面巡逻、社区联防、出城卡点、出市卡口”的防控体系发挥实效。重视安全防范宣传,其中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成功劝阻受骗人436人次汇款,直接避免经济损失1124余万元。
三、以护航为己任,中心工作强推进。在护航“三改一拆”上,投入警力万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11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76人,保障拆违面积近400万平方米。在“城市治堵”上,排查市区影响交通功能的路面停车位4400余个、违法被占(挪)用的公共停车位(库)700余个。在“创国卫”上,组织城市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机动车违停4.7万余起、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1万余起。据省公安厅督察暗访结果显示,市区重点五条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守法率均超过90%。市民对城市交通状况满意度达79.3%,创近年新高。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重点工程建设,开展“打霸拔钉、清障护航”专项行动,破获农村涉黑涉恶及村干部职务类违法犯罪案件259起,保障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迅速推进一大批重点工程。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帮扶困难企业”专项行动,出台了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十大举措,开展“服务企业1+1+2”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40多个,挽回经济损失6150余万元。
四、以民生为导向,化解矛盾创和谐。以创建行政调解省级示范单位为契机,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广“警调联动”做法,不断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健全基层调解机制,整合社会调解资源。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解也是执法、调解也是服务”理念,真情实意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3万余起,调解成功率为97.9%。注重公安信访机制创新,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力量,用好会诊、听证、大接访、心理辅导等举措,推进公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狠抓初信初访办理,做到执法案件评查和信访案件核查“三见面”,即与办案人员见面、与信访户见面、与案卷“见面”。
五、以民意为引领,管理服务争优质。丽水公安“网上办事大厅”正常有序运行,90多项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逐一上网。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实现连续九年“零投诉”,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以云和县为试点,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综合考虑居民的现实需求确定各类户口落户政策。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式,市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流出地与流入地“两头抓、双向管”的工作机制,组建了流动人口工会,以及推行流动人口网上服务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效评估排名全省第三,获评省级优胜单位。
六、以民安为重点,公共安全显加强。在汽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总数同比新增近3万辆、5万人的大背景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47%,实现连续十年下降。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4万处,行政处罚单位471家,保证了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建立健全市、县、基层派出所的危爆物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在保证低丘缓坡试点工作和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的同时,全市危爆物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47场次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圆满完成。
七、以“阳光”为动能,执法质量新提升。市公安局获评“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2013年全省公安执法质量考评中,全市6个县级公安机关获得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称号,优秀率创历史新高,其中交警系统执法考评名列全省第一。以法制培训、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庭审旁听为主渠道,全面助推执法主体的取证、侦查、出庭作证等“三个能力”建设。定期对全市执法积分前50名民警、前20名中层领导进行网上滚动排名通报。成立执法服务队,创新推行执法质量考评、服务“一线法”,组织开展了“千案巡回大抽查”活动,将问题深挖到一线、解决在一线。
八、以“美丽”为目标,公安队伍在进步。“警营环境优美、执法办事完美、警民关系和美”的“美丽公安局”理念深入于心,体现于行,成效明显。注重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公安群英效应不断显现,涌现出二级英模、烈士田伟甫,“最美浙江人-2013青春领袖”叶林军,第三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叶亦竹以及荣膺公安部集体一等功的“916”专案组、全省“温暖警营”的“6·6”事件救援团队等一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还有2个集体和5名个人获评丽水市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4人获评全市“十佳美德政法干警”,10个公安模范基层所队、20名模范人民警察和20名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受到市政府表彰。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安全、满意、美丽“三大目标”,坚持平安警务、满意警务、美丽警务“三大警务”,积极创建平安浙江建设示范区、群众满意工程先行区、美丽公安局建设样板区“三大区域”,与时俱进、与民同心、求变前行,为我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具体要进一步强化中心保障,全力护航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继续不折不扣做好“三改一拆”、“城市治堵”、“创卫”等重点安保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打霸拔钉、清障护航”、“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帮扶困难企业”专项行动,加大工程项目推进和企业利益维护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紧盯涉众、涉企经济犯罪,对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高度关注环境污染等问题,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在新的打击领域谋求突破性进展,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创新便民举措,优化公安服务管理流程,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尽量减少审批项目,推动更多的项目网上审批。以打造群众满意型服务窗口为目标,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进一步强化实有人口管理,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扎实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等,重点做强安全防范教育宣传和上门指导,推进安全防范体验中心建设,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丽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