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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1.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取得成功。丽水“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努力,于去年12月底顺利通过省专家组的考核验收,待省政府正式发文公布后,丽水将正式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一大创新、三大突破、三大成果”。“一大创新”:就是采取“文化订制”形式,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项目)品牌奖”、“丽水乡村春晚示范县”、“丽水市文化强镇”三项评选,激发全市公共文化活力。“三大突破”:一是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实现零突破,景宁县获得省级文化示范区创建资格;二是实现省级文化强镇零的突破,莲都区碧湖镇、龙泉市安仁镇、景宁县东坑镇等3个镇被评为“浙江省文化强镇”。三是省级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实现量的突破,莲都区“天天乐”文体广场被命名为首批省级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市本级“乡村春晚”项目、景宁县“文化自治,五权圆梦”项目被列为第二批省级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在同批示范项目创建中,我市共获得一区两项目的成绩,总量排位全省第一。“三大成果”:一是重大文化活动亮点纷呈。国际摄影节颁奖典礼、市运会开幕式文艺演出等重大文化活动围绕中心、唱响主旋律,引领全市群众文化健康、繁荣发展;二是以“文化家园”为引领的文化惠民工作惠及城乡。全市完成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所有“三馆一站一室一屋”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免费开放;三是精品创作成绩可人。潘力峰荣获第十届全国“群星奖·群文之星”,徐仟寒、詹雪军等作品荣获第十届全国“群星奖”,排舞《青春嘉年华》成为浙江省首支通过国际排舞协会认证标准排舞曲目。
3.文化产业实力增强。发布实施《丽水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文化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显著,莲都古堰画乡、云和木制玩具产业基地、龙泉青瓷宝剑文化园、青田石雕文化产业园等四大省级园区建设继续推进,园区效益显著提升,2013年云和、龙泉、青田三大园区分别实现产值26.26亿元、26亿元和20亿元;庆元县竹口工业园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更名为庆元铅笔文化产业园,成为我市第五个成型的文化产业园区。全面启动丽水市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工程,评选出首批市级重点文化企业32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重点文化产业建设项目推进机制,对欧陆风情园等13个市重点文化产业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冒险岛水世界项目顺利建成投入运行,有效推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以义乌文博会、深圳文博会、丽水文化精品天津展为契机,搭建丽水特色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营销平台,精心组织文化企业参加会展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文化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市博物馆陈展工程进展顺利,展品征集工作有序展开。市图书馆新馆建筑设计方案已经确定,并通过市规划局审批。处州府城行春门城墙保护修复工程进展顺利,谭宅修缮工程动工建设。中波台迁建项目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程顺利完成。因地制宜抓好乡村文化礼堂建设,全年建成140个乡村文化礼堂样本。各县(市、区)文化基础设施也得到明显改善。
5.文化遗产保护成就突出。市区民办博物馆建设有序推进,目前,共有35家企业(个人)递交了办馆意向书。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序开展,目前,已登记有文物收藏的单位70家,共计文物10.17多万件(套)。南明山摩崖题刻等7处文保单位升格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美丽非遗”工程扎实推进,举办了“生态丽水 美丽非遗”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全市新增省级非遗传承人25名。
6.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开展“净网”、“清源”、“秋风”三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对网络、印刷企业以及报刊进行专项治理。共删除网络淫秽色情信息278条,关闭淫秽网站13个,扣押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53套,收缴各类非法物品2690件,整改违规企业共85家,取缔21家,立案查处1起。同时,开展“剑网行动”和“绿书签行动”,共销毁各类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3.85万件,切实保障了文化市场规范有序。
7.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完成市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事权调整工作,并实现平稳过渡。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工作。国有文艺院团改制工作基本完成。
8.广电惠民辐射力增强。主要表现为“一个实现两个惠民”:一是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继续实现“零插播”、“零停播”。我局被授予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先进集体称号。二是9县(市、区)数字影院实现全覆盖,全市数字化影院达15家50个厅,农村电影放映2.9多万场,观众达492万多人。三是广电低保安装(全市)4.12多万户,全市低保户实现全部免费收看电视。
9.新闻出版工作成果突出。农家书屋、地方报刊管理、印刷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特别是在省内首创星级农家书屋评选机制,评出首批市级五星级农家书屋19家。农家书屋建设成果显著,2家示范农家书屋、2名优秀管理员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彰;42家农家书屋成为省首批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书屋。
二、2014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省级文化先进县创建,力争三分之二的县完成创建任务,全面提升全市文化建设综合水平。二是切实推进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市博物馆力争完成生态处州展区的陈列布展和展厅开放;有序推进市图书馆新馆项目建设;启动市美术馆建设,力争在年内投入使用;采用“公办民助”的方式启动市非遗馆建设,争取完成项目前期相关筹备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公共文化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省级文化强镇、示范村、示范户和市级文化强镇创建,全面提升文化阵地的示范表率作用。提升已建成的农村文化礼堂运作水平,全面建设第二批136家农村文化礼堂。开展城乡“天天乐”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市本级建成10个示范点。四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文化四季”工程(春之篇·联欢丽水、夏之篇·唱响丽水、秋之篇·舞动丽水、冬之篇·璀璨丽水)和“两个100”工程(组织100个单位、100名代表看戏活动,确保文化服务覆盖面均等)。
2. 进一步打响瓯江文化特色品牌。抓好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贯彻《丽水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加强文艺创作题材库建设,重点做好丽水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的规划和创作。围绕“五水共治”,开展水文化的创作生产和文艺活动。组织瓯江文化奖评审工作,做好省“五个一”工程和文艺精品工程的参选工作。支持创作一批反映“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元素的微电影。培育省级特色文化走出去项目库,深入开展一县一品节庆文化品牌建设,做好与旅游、农业的融合文章,形成走出去交流特色文化名片,并促成1-2项出国交流。
3.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推动古堰画乡、云和木制玩具产业基地、龙泉青瓷宝剑文化园、青田石雕文化产业园、景宁畲族文化产业园、遂昌三墩文化产业园、松阳生态休闲文化创意园、庆元铅笔产业园、缙云石文化产业园建设,提升园区集聚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研究制定丽水市文化产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绩效考评。健全丽水市重点文化产业建设项目推进制度,谋划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安排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好文化名企培育工程、文化名品推广工程、文化名家培育工程。研究制定鼓励文化创意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举办丽水市首届文化创意大赛。推进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努力提升文化创意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市旅游部门合作,对丽水传统民俗活动进行深度文化包装、宣传,提升品位和知名度。举办丽水文化精品展览,做好义乌文博会、深圳文博会等参展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推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 切实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抓好文艺院团改制的后续工作,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内部机制改革。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下步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进一步简化和建立标准审批流程。三是发挥好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广电集团的对接联系,争取促成我市与上述省级部门建立市厅合作关系,获得更大的扶持与帮助。
5. 不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加大对民办博物馆的指导力度,争取完成“五区五主题”的博物馆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并按布局规划引资建馆,力争在2014年有多家民办博物馆项目在市区落地。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加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编制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全面实施谭宅及小谭宅保护修缮工程,力争年内完工。强化非遗传承保护,继续组织“非遗宣传活动月”、“处州古韵”非遗诗歌朗诵会、婺剧戏迷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
6. 深入推进广电事业发展。着力做好广电惠民“十二五”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广播电视综合覆盖人口率。坚持新闻立台,全力打造地方特色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一批“名栏目”。全面实施电影“2131”工程,着力农村电影从室外到室内转移。
7. 扎实推进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进一步巩固农家书屋现有成果,通过设立农家书屋课堂、开展专题科技讲座和农家书屋星级评比等加强农家书屋的长效管理。推进新闻出版业、印刷业健康发展。
名词解释
1.文化订制:是指文化部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文化一条龙服务的创新举措。内容包括业务小组摸底调研、文化项目自主申报、专家点评现场指导、深入基层跟踪服务、提升内涵打造品牌等五大环节, 2013年,通过文化订制定模式,重点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活动(项目)品牌奖”、“丽水乡村春晚示范县”、“丽水市文化强镇”三大评选活动,有效激发了各县(市、区)、乡镇、农村文化建设热情。
2.文化四季工程:春之篇·联欢丽水:通过在全市427个村举办“乡村春晚”、开展百项非遗闹元宵展演等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进一步丰富农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夏之篇·唱响丽水:举办丽水合唱节、合唱节邀请展及群众合唱艺术论坛等活动;秋之篇·舞动丽水:举办丽水排舞大赛、“唱丽水歌,跳丽水舞”广场舞展演等活动;冬之篇·璀璨丽水:举办丽水市原创歌曲大赛、原创舞蹈大赛、原创小戏小品大赛,开展文化精品走亲活动,各县(市、区)各类文化精品在丽水展演交流。
3.“两个100”工程:整合各地“文化走亲”、在丽水举办的省级重大赛事等活动资源,有组织地开展100个单位、100名代表看戏活动,重点组织环卫工人、护士、外来务工人员等普通劳动者或社会弱势群体免费观看文化演出,确保文化服务覆盖面均等。
丽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