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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4569.67万人次,同比增27.57%;实现旅游总收入266.29亿元,同比增29.37%。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两项增幅继续居全省前列。
一、2013年旅游工作基本情况
(一)突出项目拉动,旅游产业化发展加速
全市入库旅游招商项目61个,估算总投资264.15亿元。全市旅游项目129个,项目估算总投资额269.44亿元,全年完成项目建设投入40.61亿元,同比增长39.65%;竣工项目12个,估算总投资12.3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2.95亿元。
1.充分发挥规划对旅游项目的引领作用。开展《丽水中心城区旅游设施专项规划》,《丽水瓯江旅游开发概念规划》,《丽水花卉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2. 推进核心景区创建提升工作。继续推进青田石门洞、遂昌金矿和缙云仙都等3个景区的5A创建工作。目前青田石门洞5A创建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在积极推进生态乐园一期滑雪场等项目建设。遂昌金矿已组建5A创建团队,完成遂昌金A工作详细方案的编制,开展新游客中心前期工作。缙云仙都曲溪路一期和西入口一期已完成,下洋村延溪整治基本完成。有序推进莲都古堰画乡等4个景区的4A级景区创建工作:古堰画乡景区和龙泉上垟青瓷文化旅游区已通过现场评定。丽水欧陆风情园水公园已于7月5日开园。
3. 项目储备蓄势待发。积极强化项目招商工作,进一步丰富产品链。2013年,我市完成旅游项目签约 41个,总签约额231.33亿元,其中:签订意向协议18个,签约金额89.9亿元;签订框架协议7个,签约金额34.01亿元;签订正式协议16个,签约金额107.42亿元。重点推进处州府城、仙都黄帝温泉谷、云和国际生态文化养生村、龙泉山二期等重大项目前期。
(二)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合作,旅游促销力度加大
1. 注重形象宣传,扩大影响力。积极构建“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地方媒体”三位一体的旅游形象宣传模式。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在央视《朝闻天下》栏目进行“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旅游形象品牌宣传,同时与省内外知义电视、平面及新媒体的合作,扩大丽水旅游宣传的受众面。
2. 紧抓活动平台,提升知名度。先后在上海、天津、温州、金华等地举办丽水旅游推介会,开展丽水旅游宣传促销活动。首次策划组织了2013中国·丽水生态文化旅游季活动。先后参加了全省旅游交易会、国内旅游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
3. 借助区域合作,整合新亮点。通过丽水和上海、天津两地政企联手,助推拓展旅游客源市场。继续深化金丽温衢区域旅游合作工作。做好跨市、跨省及境外旅游合作交流活动。推进外市、外省及境外赴丽水的旅游合作交流活动,以求共赢。
(三)强化指导优化服务,旅游行业素质加强
1. 旅行社发展规范有序。开展旅行社创建星级旅行社。我市已成功创建四星级品质旅行社6家、三星级品质旅行社5家,在全市旅行社行业起到了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全市现有旅行社71家;共有导游人员924名。积极推进入境(台湾、韩国)旅游工作。
2. 旅游饭店引导管理。新增景宁世纪鸿宾大酒店、云和皇成大酒店两家四星级饭店。全市共有星级旅游饭店60家。继续推进饭店业特色文化主题建设。
3.旅游培训成效明显。举办了市区全国导游培训、乡村旅游考证培训等各类培训班24期2328人次。成功举办了我市第二届金牌导游大赛。
二、2014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为丽水第一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绿色崛起、科学跨越”发展战略,以改革为突破口,以创新为中心点,以项目为拉动力,全力推进我市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增长20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长25%以上,旅游投资增长20%。
(一)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
1. 推进理论创新。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市生态优势,紧紧抓住省旅游东扩西进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为丽水第一战略性支柱产业”研究。
2.推进体制创新。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特别是以市区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带动全市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3.政策创新。为进一步营造旅游产业发展氛围,加快政策研究,在项目推进、品牌营销、配套建设、旅游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在组织领导、专项资金、金融支持、土地要素等方面形成保障。
(二)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
1. 强化规划引领。一是重点要加强瓯江及环南明湖区域旅游设施的整合,进一步优化布局,突出中心城区核心区块的功能。二是按照核心景区建设的要求,完善度假区和重大综合体规划。丽水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和景宁畲族风情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要进一步细化。
2. 加快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全市旅游项目“1311”推进计划。
“1”:创建1个5A级旅游景区。积极推进遂昌金矿、青田石门洞和缙云仙都景区5A创建工作;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启动市区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市本级创5A三年基本成型,五年争取创建成功。到2017年,全市至少成功创建1个5A级旅游景区。
“3”:提升30个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推进现有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重大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在现有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基础上,进行二次创新、创业,推进全市高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品质提升。
“1”:推进100个旅游招商项目。根据我市旅游资源现状,通过策划与包装,积极谋划自然景观、森林避暑、文化体验、民俗风情、田园风光、亲水休闲、自驾徒步、养生养老、旅游地产以及旅游设施等十类旅游招商项目,积极推出对外招商,进一步丰富我市旅游产品业态。2014年重点推出一批项目招商,争取招成一批,落地一批,建成一批。
“1”:培育100个乡村旅游景区化示范村。选择具有较好旅游资源和用地条件、能满足游客观赏休憩需求、可进入性较好、并有较高的旅游市场开发潜力的文化村、民族村、特色村、农耕村、养生村等,通过积极培育,达到3A旅游景区标准,使之成为我市乡村休闲旅游重要平台和窗口。
(三)进一步打响区域品牌
1. 加强品牌营销。一是强调区域品牌宣传。2014年,将持续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的丽水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加大省内及以上海为重点的长三角客源市场的媒体宣传。积极参加大型会展活动。二是紧抓重点客源市场。准确定位和把握主客源市场,继续开展有针对性市场宣传营销活动。三是拓展境外市场。继续做好台湾韩国入境旅游市场开拓工作,研究完善台湾韩国等入境旅游奖励政策。四是整合营销,提高美誉度。利用县市之间的旅游产品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特色风情,整合策划精品线路联动营销。
2. 打造精品线路。为进一步打响“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品牌,我市将积极优化整合旅游资源,通过高等级景区为起点串联各县(市、区)优秀旅游资源,打造不同特色不同品牌的精品线路。重点推出适合不同季节的有特色精品线路。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
1. 提升旅游品质建设。一是促进星级饭店品质提升。重点研究高星级酒店、精品文化主题酒店、乡村休闲度假酒店的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优惠政策。二是促进旅行社规范发展。旅行社行业的规范服务直接关系旅游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形象。
2. 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旅游安全培训,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丽水市旅游局
2013年,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4569.67万人次,同比增27.57%;实现旅游总收入266.29亿元,同比增29.37%。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两项增幅继续居全省前列。
一、2013年旅游工作基本情况
(一)突出项目拉动,旅游产业化发展加速
全市入库旅游招商项目61个,估算总投资264.15亿元。全市旅游项目129个,项目估算总投资额269.44亿元,全年完成项目建设投入40.61亿元,同比增长39.65%;竣工项目12个,估算总投资12.3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2.95亿元。
1.充分发挥规划对旅游项目的引领作用。开展《丽水中心城区旅游设施专项规划》,《丽水瓯江旅游开发概念规划》,《丽水花卉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2. 推进核心景区创建提升工作。继续推进青田石门洞、遂昌金矿和缙云仙都等3个景区的5A创建工作。目前青田石门洞5A创建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在积极推进生态乐园一期滑雪场等项目建设。遂昌金矿已组建5A创建团队,完成遂昌金A工作详细方案的编制,开展新游客中心前期工作。缙云仙都曲溪路一期和西入口一期已完成,下洋村延溪整治基本完成。有序推进莲都古堰画乡等4个景区的4A级景区创建工作:古堰画乡景区和龙泉上垟青瓷文化旅游区已通过现场评定。丽水欧陆风情园水公园已于7月5日开园。
3. 项目储备蓄势待发。积极强化项目招商工作,进一步丰富产品链。2013年,我市完成旅游项目签约 41个,总签约额231.33亿元,其中:签订意向协议18个,签约金额89.9亿元;签订框架协议7个,签约金额34.01亿元;签订正式协议16个,签约金额107.42亿元。重点推进处州府城、仙都黄帝温泉谷、云和国际生态文化养生村、龙泉山二期等重大项目前期。
(二)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合作,旅游促销力度加大
1. 注重形象宣传,扩大影响力。积极构建“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地方媒体”三位一体的旅游形象宣传模式。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在央视《朝闻天下》栏目进行“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旅游形象品牌宣传,同时与省内外知义电视、平面及新媒体的合作,扩大丽水旅游宣传的受众面。
2. 紧抓活动平台,提升知名度。先后在上海、天津、温州、金华等地举办丽水旅游推介会,开展丽水旅游宣传促销活动。首次策划组织了2013中国·丽水生态文化旅游季活动。先后参加了全省旅游交易会、国内旅游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
3. 借助区域合作,整合新亮点。通过丽水和上海、天津两地政企联手,助推拓展旅游客源市场。继续深化金丽温衢区域旅游合作工作。做好跨市、跨省及境外旅游合作交流活动。推进外市、外省及境外赴丽水的旅游合作交流活动,以求共赢。
(三)强化指导优化服务,旅游行业素质加强
1. 旅行社发展规范有序。开展旅行社创建星级旅行社。我市已成功创建四星级品质旅行社6家、三星级品质旅行社5家,在全市旅行社行业起到了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全市现有旅行社71家;共有导游人员924名。积极推进入境(台湾、韩国)旅游工作。
2. 旅游饭店引导管理。新增景宁世纪鸿宾大酒店、云和皇成大酒店两家四星级饭店。全市共有星级旅游饭店60家。继续推进饭店业特色文化主题建设。
3.旅游培训成效明显。举办了市区全国导游培训、乡村旅游考证培训等各类培训班24期2328人次。成功举办了我市第二届金牌导游大赛。
二、2014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为丽水第一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绿色崛起、科学跨越”发展战略,以改革为突破口,以创新为中心点,以项目为拉动力,全力推进我市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增长20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长25%以上,旅游投资增长20%。
(一)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
1. 推进理论创新。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市生态优势,紧紧抓住省旅游东扩西进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为丽水第一战略性支柱产业”研究。
2.推进体制创新。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特别是以市区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带动全市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3.政策创新。为进一步营造旅游产业发展氛围,加快政策研究,在项目推进、品牌营销、配套建设、旅游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在组织领导、专项资金、金融支持、土地要素等方面形成保障。
(二)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
1. 强化规划引领。一是重点要加强瓯江及环南明湖区域旅游设施的整合,进一步优化布局,突出中心城区核心区块的功能。二是按照核心景区建设的要求,完善度假区和重大综合体规划。丽水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和景宁畲族风情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要进一步细化。
2. 加快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全市旅游项目“1311”推进计划。
“1”:创建1个5A级旅游景区。积极推进遂昌金矿、青田石门洞和缙云仙都景区5A创建工作;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启动市区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市本级创5A三年基本成型,五年争取创建成功。到2017年,全市至少成功创建1个5A级旅游景区。
“3”:提升30个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推进现有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重大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在现有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基础上,进行二次创新、创业,推进全市高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品质提升。
“1”:推进100个旅游招商项目。根据我市旅游资源现状,通过策划与包装,积极谋划自然景观、森林避暑、文化体验、民俗风情、田园风光、亲水休闲、自驾徒步、养生养老、旅游地产以及旅游设施等十类旅游招商项目,积极推出对外招商,进一步丰富我市旅游产品业态。2014年重点推出一批项目招商,争取招成一批,落地一批,建成一批。
“1”:培育100个乡村旅游景区化示范村。选择具有较好旅游资源和用地条件、能满足游客观赏休憩需求、可进入性较好、并有较高的旅游市场开发潜力的文化村、民族村、特色村、农耕村、养生村等,通过积极培育,达到3A旅游景区标准,使之成为我市乡村休闲旅游重要平台和窗口。
(三)进一步打响区域品牌
1. 加强品牌营销。一是强调区域品牌宣传。2014年,将持续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的丽水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加大省内及以上海为重点的长三角客源市场的媒体宣传。积极参加大型会展活动。二是紧抓重点客源市场。准确定位和把握主客源市场,继续开展有针对性市场宣传营销活动。三是拓展境外市场。继续做好台湾韩国入境旅游市场开拓工作,研究完善台湾韩国等入境旅游奖励政策。四是整合营销,提高美誉度。利用县市之间的旅游产品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特色风情,整合策划精品线路联动营销。
2. 打造精品线路。为进一步打响“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品牌,我市将积极优化整合旅游资源,通过高等级景区为起点串联各县(市、区)优秀旅游资源,打造不同特色不同品牌的精品线路。重点推出适合不同季节的有特色精品线路。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
1. 提升旅游品质建设。一是促进星级饭店品质提升。重点研究高星级酒店、精品文化主题酒店、乡村休闲度假酒店的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优惠政策。二是促进旅行社规范发展。旅行社行业的规范服务直接关系旅游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形象。
2. 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旅游安全培训,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丽水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