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归档专题 >> 丽水市人大三届四次会议(已归档) >> 参阅文件
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4-02-20 11:3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以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推进省级生态市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生态创建、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安全”五项重点工作,为“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开创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保持了“全省五个第一”的强劲势头,即: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连续十年全省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六年全省第一;生态省建设年度考核连续六年获得优秀,成为全省连续获优秀次数最多的市;省级生态县创建实现“满堂红”,数量居全省第一,在全省也是唯一;在首次全省61县(市、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公众满意度调查中,丽水市共有4个县位列全省前10位,其中庆元县位列第一。

  一是生态文明创建走在全国前列。继我市云和实现国家级生态县零的突破后,遂昌、庆元国家级生态县通过环保部的现场考核验收。10月份丽水市及云和、遂昌县又被环保部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地区。首批省级生态市创建通过了省技术评估。全市新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34个,累计已拥有89个,占全市乡镇数的50.3%。命名市级生态村248个。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二是“治水”工作全面铺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方案。明确了市级十大责任河段、十大河长、十大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任务最重的责任河段河长,并率先实地调研,推进治水工作。

  三是做好生态特色报表。坚持生态报表与发展报表、平安报表“三表”一起抓。认真实施地表水、大气、辐射等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共获取监测数据79600多个。在全省率先开展各县(市)城区及4A级风景区的PM2.5监测工作,为我市“生态报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

  四是在服务绿色发展上走在全省前列。我局开设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间提速95%以上,为全省最短市之一。服务民生,使企业争取到国家和省里30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对城市公建项目,缩短审批周期80%以上。

  五是严厉执法打出环保震慑力。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746人次,检查企业5457家次,限期整改企业280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6起,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6人。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六是治污减排破难而进。全市实施污染减排项目147个。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深入推进,全市完成21家企业的整治任务,关停企业17家。全面打响丽水经济开发区合成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攻坚战。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及企业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工作。

  2013年,在我市GDP等多项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的同时,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达99.5,比2012年提高5.1,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但当前生态环保工作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是污染减排的压力大。“十二五”时间已过半,减排未完成进度要求,氮氧化物不减反增。重点减排项目实施、运行不到位,导致部分县(市、区)减排任务完成不力。减排工作陷入了“缺空间、缺资金、缺项目”的三重困境。二是水环境容量减少的压力大。据监测,我市Ⅰ—Ⅱ类高标准水质断面数比例逐年下降,而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则逐年上升,部分Ⅰ-Ⅱ类高标准水质逐渐演变成为Ⅲ类水质。全市城区内河水质大部分为劣V类。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突出。三是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压力大。我市环境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部分工业园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等“臭气”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合成革氨氮治理达标排放难。电镀、不锈钢、铸造等行业产生的酸雾、废水、危险废物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二、2014年生态环保工作重点

  2014年,丽水生态环保工作将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这一主线,积极开展以治水治气为重点的“五个年”活动,使“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把丽水打造成长三角地区的“国家生态公园”。

  (一)积极开展治水治气年活动,建设幸福美丽家园

  按照省委“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思路,以治理污水为重点,着力打造“五可”水养福地。一是进一步推动市级、县级、镇(乡)三级全覆盖的“河长”体系。做到每一条河段有“一张水系图、一本任务书、一个时间表、一份报告书”。强化责任,强化督查,强化考核。二是加快推进治水项目建设。按照“治水”十大工程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程,推进全市治水项目建设。丽水市区要加大丽阳坑、好溪堰、南城龙石溪三条内河为重点的整治力度,在近期实现“闻不到臭气,看不到垃圾”,在运期要建成“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力争在全省率先消灭黑河、率先治好臭河、率先清理垃圾河。三是注重产业源头治水。水环境污染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关键在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印染和造纸等行业于2014年6月30日前、化工行业于2014年年底前分别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制定实施合成革行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开水门、关油门”,合成革及其后段企业按三年总体落实75%的目标完成转型升级。四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全省“建设美丽乡村深化千万工程”现场会精神,建立完善农业面源污染减排和治理机制,着力推进村庄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治理大气为抓手,守住洁净蓝天。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的十条措施,大力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加强灰霾等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二是通过合成革产业“油改水”及末端治理、生产线全封闭运行,切实控制住丽水经济开发区的“臭气”问题。通过“技术创新、园区集中、关停取缔”三措并举,切实解决不锈钢等行业的酸雾污染问题。三是全面推进“烟尘控制区”创建工作,切实提高油品质量,控制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秸秆焚烧等烟粉尘污染。通过治理,201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6天以上。

  (二)积极开展环境空间优化年活动,巩固长三角地区生态屏障

  按照不同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差异,实施差别化的环境管理政策,严格执行“项目、总量、空间”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突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引领作用,增强环境管理的针对性,提高环境管理效率。要制定生态功能区规划实施方案,结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刚性”要求,建立分区的污染源数据库和生态环境信息档案,进一步深化、细化分区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准入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从严落实不同功能区差别化的污染物减排总量替代方案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准入环保“门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三)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年活动,进一步推进美丽幸福新丽水建设

  一是加快生态示范创建。确保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通过正式验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基本达标,缙云县创成国家级生态县,景宁县、松阳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二是建立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禁止、限制、重点、优化四类功能区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权重。三是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互动的社会行动体系。

  (四)积极开展执法监管强化年活动,守护好美丽家园

对各类偷排、漏排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做到零容忍、严打击,刑事、民事、行政“三责”共追。持续开展系列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以“五个一律”为“治水”提供法治保障。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从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业限批、行政约谈、媒体曝光等方面实施综合举措。

  (五)积极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为美丽家园建设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一是绘好“生态报表”,在全市逐步编织起一张养生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不断提高养生环境质量指数的监测水平。二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打造生态型的环保干部队伍。三是大力发展环保市场,推进环评机构市场化改革,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发展。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成覆盖全市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体系,区域内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率达90%以上,新建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率达100%。

 

丽水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