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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林业发展情况
时间:2015-02-02 15: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一、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优化生态、改善民生”核心任务要求,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林业各项重点工作均圆满完成。

(一)林改提质扩量取得新突破

一是创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面上铺开。在全国率先试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破解林地流转的全国性难题,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得到李克强总理肯定。9县(市、区)政府全部出台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规范性文件。新增林地流转面积11.88万亩,共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232本,面积6.25万亩。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7家。

二是丽水市林权抵押贷款总额突破100亿元。在全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新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6.43亿元,累计突破100个亿,达到116.12亿元,余额43.04亿元,占全省近一半以上份额,居全国第一,不良贷款率0.13%。继续保持有林地林木火灾保险全覆盖,完成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29.56万亩。

三是林地信托试点做成全国首单林地信托。会同农发公司积极推动龙泉林地信托试点,在住龙镇水塔村和山坑林场签订信托协议,做成全国首单林地信托。

(二)资源管好用活取得新加强

一是率先在全省开展义务森林资源监督员试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上海专员办、浙江省林业局选择丽水作为长三角苏、浙、沪三省市首批义务森林资源监督员试点城市。

二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顺利通过国家局上海专员办对我市松阳县落实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建设工作(综合测评95分,优秀等级)和林地使用检查。全年林木实际采伐量为85.7万立方米,占省定限额的44%。

三是丽水成为全国首批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试点城市。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试点城市,全国一共8个城市。

(三)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

一是基本建成林业“三大百万”基地。累计建成高效毛竹基地109.8万亩,木本油料(油茶、香榧、美国山核桃)基地113.3万亩,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基地93.1万亩。全市园区共完成投资10.05亿元,1个现代农业综合区、2个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5个特色林业精品园等8个现代林业园区通过省级验收。建设林区道路1182公里。

二是积极打造生态精品林业区域品牌。实施生态精品林业工程,连续7年获得义乌森博会最佳组织奖。新创建林业类生态精品农业示范企业5家,示范合作社11家,示范家庭农场(大户)60个,生态精品农产品49个。

三是培育新兴林业产业促进集约经营。构建种苗花卉、中药材、野生动物驯养、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多元发展的林业产业格局。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理顺森林旅游开发机制。全市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预测可达370亿元,同比增长12.8%。

(四)营林添绿增彩取得新变化

一是与“五水共治”相结合开展植树治水。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功能,提出“治水先治山,治山先治林”理念,全市完成造林更新17万亩,平原绿化1.18万亩,森林抚育85.8万亩,重点防护林建设2.88万亩。

二是与“六边绿化”相结合开展林相改造。推进10个“六边”绿化样板工程建设,完成通道沿线林相改造面积6.7万亩,完成森林通道建设里程335公里。建成省级森林村庄14个,缙云县和景宁沙湾镇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镇)。建设森林村庄(绿化示范村)81个。

三是与“生态屏障”相结合提升林分质量。完成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76.9万亩,累计建成907万亩。

(五)项目力创精品取得新提升

一是启动华东药用植物园(丽水植物园)项目。华东药用植物园(丽水植物园)列入国家药用植物园“1+10”体系的主体园。项目位于丽水城西区块,其核心区块面积3540亩,计划投资3.98亿元,列入市本级政府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前期项目)和市区重点规划编制计划。

二是抓好九龙湿地和白云森林公园两大在建林业项目。九龙湿地围绕 2015年通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验收要求,倒排时序,抢工期,抓进度。一期保护工程完成投资840万元;文化创作基地一期(科普服务用房)完成投资850万元,二期(文化创作基地)项目完成施工招标与施工合同的签订,具备开工条件。白云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项目完成年度投资660万元。白云寺项目完成投资1300万元。丽人休闲度假区项目完成4500万元。

三是重新深化竹海公园项目课题调研。努力推动浙闽两省毗邻地带连片面积达50万亩的竹海公园项目的规划完善与项目启动。

(六)安全标本兼治取得新夯实

一是森林消防工作多措并举。森林消防指挥用房主体工程完工。共发生森林火灾20起,受害森林面积1163亩(低于2.1万亩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0%和37.26%,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6‰、发生率为1.43次/10万公顷,控制率为3.88公顷/次。全市森林刑事案件67起,破案率100%;林业行政案件778起,查处率100%。

二是林业有害生物多管齐下。开展与农业植物检疫部门联合执法。市本级和青田县直升机防治作业面积14.4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 0.17‰,成灾面积仅3637亩。

三是林业执法基层基础多方合力。扎实推进2014年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各类森林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2.90% ,未发生群体性上访和进京、赴杭上访事件。

二、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丽水市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决定》精神,围绕建设生态林业、富民林业和人文林业三大目标,着力抓好9方面重点工作:

(一)生态林业方面

1、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牢牢守住林地、湿地、物种三条红线;二是全面完成全市森林资源外业调查,探索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及考核;三是加强涉林整治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林木采伐。

2、努力推进林相改造。一是实施彩色健康森林建设,结合我省珍贵树种进万村活动,布局“彩化”、“美化”、“香化”造林树种,完成造林更新10万亩。二是继续推进“六边”绿化,加强林相改造工作。完成通道沿线山体林相改造2万亩,平原绿化5000亩,建设“六边”绿化重点村庄30个。三是结合森林抚育和补植工作,继续加强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新建优质林分13万亩。

3、努力管控林区安全。一是推广森林消防网格化管理经验,加快“引水上山”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二是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0.8‰以内。三是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严厉打击重大盗滥伐和破坏林地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抓好山林纠纷调处。

(二)富民林业方面

1、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改。一是继续加大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推广力度。加快推动林地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经营大户集聚。2015年计划新增林地流转面积10万亩,规模林地流转办法权证面积3万亩,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0家。二是借助全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服务,力争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5亿元,不良贷款率低于0.5%。三是继续探索推广林地信托新模式和林业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

2、进一步加快产业培育。一是全力推进生态精品林业建设工程,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三大百万基地建设任务,争取1个以上综合区、5个以上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大力培育林业品牌。抓好“生态精品林业”示范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产品(基地)认定等工作。三是加强可食林产品监管。建立完善可食林产品相关监管体系、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力争取全市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400亿元以上。

3、进一步强化科技服务。一是实施市林业高层次人才结对帮带活动,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林业推广和管理人才。二是深入开展“进乡村入基地助推产业发展”组团服务活动和科技下乡活动,促进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三是实行专家联系示范基地制度,全市举办林业重点产业技术培训班35次以上,培训林农1万名。

(三)人文林业方面

1、建设好林业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市本级主抓的三大公园建设。一是加强与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协作,做好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验工作,确保通过验收。二是加快华东药用植物园(丽水植物园)项目前期,完成初步设计,争取项目开工。三是市县联动,深度谋划和推动竹海公园项目。

2、开展好森林文化普及。一是继续抓好“森林系列”创建,督促指导庆元、青田加快省森林城市创建,力争明年各建成1个,2016年全市所有县(市、区)都建成省森林城市;同时创建省森林城镇1个,省森林村庄10个。二是组织好开展好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纪念林、纪念树认建认养活动。三是探索林业碳汇工作。

3、做好社会林业工作。一是抓好林业“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二是继续抓好全国首批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试点工作。三是探索建立森林效益评估机制,为丽水科学发展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