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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改委
2014年,全市上下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努力应对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深入实施“815”服务业发展计划,扎实推进集聚区发展、项目建设、企业培育等服务业重点工作,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4年服务业发展主要成效
(一)服务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服务业规模不断壮大,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2014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453.07亿元,增长7.8%,高于GDP增速0.8个百分点,分别高于一产、二产增加值增速5.4个和0.8个百分点,迎来了历史性超越;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2.9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43.1%,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服务业对税收贡献逐步增强,2014年,全市实现服务业税收收入70.11亿元,增长12.8%,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55.6%,比上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主要行业较快发展。现代商贸、生态旅游和休闲养生、文化创意、信息科技等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蓬勃发展,其中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有关的新兴业态发展迅速。2014年,全市共接待旅游总人数5486.42万人次,增长20.06%,实现旅游总收入339.58亿元,增长27.5%,增幅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6.35亿元,增长13.2%,其中,电子商务实现网络销售额76.66亿元,同比增长53.6%,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正在加速成长,新的动力正在加快孕育。
(三)服务业项目建设成效明显。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服务业投资持续较快增长。2014年,全市完成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458.59亿元,同比增长23.2%,分别比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投资增长高6.6、22.2个百分点,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9%,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7个百分点,成为投资增长的重要支撑。瓯微大厦、丽水无水港口一期、浙西南绿色农产品物流中心等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完工,丽水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龙泉现代商业广场、云和山水购物广场等一批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完工并投用,服务业发展实力逐步增强。
二、2014年服务业发展主要举措
(一)积极落实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区域“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实施;组织编制了《丽水市生态服务业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各地各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3〕26号)的配套政策,快递、信息经济、餐饮等行业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丽水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等有效落实,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二)健全行业运行分析。不断健全服务业行业运行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参加的服务业季度分析会议,及时分析服务业行业运行态势,研判发展趋势。编写完成2013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报告、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报告,提交编印浙江省服务业蓝皮书;编发了年度3个季度服务业运行分析报告,2014年服务业发展回顾与展望,同时,针对三季度服务业发展增速回落,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专报信息,并获黄市长批示。
(三)努力打造重点平台。着力推进丽水现代商贸中心、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浙南茶叶市场、庆元食用菌综合服务业集聚区等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编制下达《2014年丽水市重点服务业集聚区计划》,全年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完成年度投资24.4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1%。组织开展了首批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评选认定工作,绿谷信息产业园、古堰画乡文化创意产业园、丽水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等9家集聚区成为首批丽水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丽水现代商贸中心、丽水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浙南茶叶市场、庆元食用菌集聚区、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等集聚功能逐步形成,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
(四)大力推进重点项目。编制下达《2014年市服务业重点行业建设和前期项目计划》,安排年度实施类项目100个,年度计划投资56亿元;安排重大前期项目30个,估算总投资110亿元;继续实行生态服务业项目库季度滚动增补制度,充实增补生态服务业项目库项目总数达419个,估算总投资2203亿元。争取列入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再创新高,入围项目数20个,总投资达65.2亿元。顺利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2014年,100个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58.8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
(五)加快培育重点企业。组织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和商业模式创新企业筛选申报工作,编印了浙江省十佳服务业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案例汇编;浙江鸿汇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在水一方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成功入围全省百家服务业重点企业。联合质监局部门开展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工作,2014年,分别新增省、市服务名牌2个和1个;新增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各2个,9项服务地方标准规范获立项。
(六)不断加强综合管理。围绕“435”生态服务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并印发2014年全市生态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任务目,组织召开了全市发改系统服务业发展研究会议;围绕生态服务业主题,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服务业发展培训会,进一步理清生态服务业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积极配合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市区商贸领域重大项目前期等工作。
(七)课题研究和服务基层持续深化。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完成了《积极打造丽水生态服务业发展新优势》、《做强品牌、抓好融合,加快推进丽水生态服务业健康发展》、《十三五生态服务业发展思路研究》等课题。主动开展“服务基层、力促投资”集中专项行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主动沟通对接,做好服务工作。全年共开展了56人次的基层调研,为企业进行了30多次的专项服务,及时解决了若干问题,受到企业和基层好评。
三、2015年服务业工作思路和重点
深入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紧扣“扩量提质、转型发展”这条主线,把加快促进生态服务业发展作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总量拓展和结构调整相结合、坚持平台构建与机制创新相结,强化规划引领,着力推进生态旅游、休闲养生、文化创意三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重点推进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科技、总部经济五大重点产业发展。
(一)抓研究,做好“十三五”规划。立足生态特色,统筹推进“1+X”“十三五”服务业规划编制,牵头编制“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各县(市、区)“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有关重点部门“十三五”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引领。深化对全市生态服务业发展重点和发展支撑等重点课题研究,准确把握我市生态服务业发展的内涵和动力,用足用好生态环境优势,结合服务业发展新业态、新产品、新理念,探寻生态服务业发展新路径和新方法,在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发挥实际效用。
(二)抓项目,扩大服务业有效投资。以“三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五大重点产业”为支撑,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重点工作为突破,化优化服务业投资结构、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提升服务业市场主体。做好全省2015年重大服务业项目计划的申报,力争更多项目进入上级项目盘子;做好2015年丽水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重大服务业前期项目计划的编制下达;指导服务业项目谋划,完善全市生态服务业项目库。
(三)抓平台,发挥集聚辐射功能。抓好省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首批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挥这些平台的引擎作用和行业集聚效应,促进全市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升。编制好2015年度全市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计划,加强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继续完善服务业集聚发展规划布局,加快服务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继续抓好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直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统计直报工作。
(四)抓企业,增强服务业发展后劲。加强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组织开展首批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推进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本地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提升服务业企业竞争实力。抓好服务质量工作,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组织推荐服务业企业参与不同层级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品牌企业参评工作,切实推进全市服务质量建设提升发展。
(五)抓机制,完善服务业工作制度。继续完善全市服务业季度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对服务业重点领域、难点问题分析研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研究编制年度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完善生态服务业发展考核制度,抓好年中督查与年底考核。适时召开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服务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任务,营造合力推进服务业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