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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5-02-02 14:4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丽水市环保局

一、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1年排名全省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7年排名全省第一,生态省考核蝉联优秀。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稳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一)生态文明建设勇当先锋

丽水市先后被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等。我市作为全省首批省级生态市,11月已通过现场考核验收。云和、遂昌、庆元已创成国家级生态县,缙云县于10月份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龙泉市创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全市累计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96个、省级生态乡镇161个。

(二)五水共治攻坚战旗开得胜

大力落实“河长制”,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全覆盖,全市河长共4183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周对丽阳坑水系、好溪堰水系等进行手工水质监测,绘制水质变化趋势图。一年来,市区2条内河水质明显改善,实现了“水清、有鱼、无臭味”的目标。完成我市的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汇总和修编方案。全市18处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全部得到整改,累计创成10个县级水源地保护区。2014年,全市完成垃圾河清理140条710公里,黑臭河清理60条378.38公里,力争完成年度任务的129.94%,在全省率先完成“清三河”任务。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比例达到98.96%,全市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年度考核为优秀。

(三)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战告捷

牵头编制了《2014年丽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以及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大气污染防治六大专项方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总体的部署。重点抓好机动车尾气防治、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的年度十件实事的落实。2014年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辆)12688辆,完成率126.88%,超额完成任务。2014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44ug/m3,比2013年(49ug/m3)下降10.2%,AQI优良率为86.6%,比2013年(81.1%)提高5.5%,以上两项指标均列全省第二,空气质量有较大幅度好转,2014年第三季度位列全国第8位。

(四)水阁开发区治污攻坚战向纵深推进

我局对丽水经济开发区治污实行领导、执法、技术、监测、资金的五大力量倾斜,通过“6.30零点执法行动”、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及明察暗访等执法行动不断传递整治决心和力度。开发区共查封生产线23条,拔掉烟囱40根,对违法企业罚款206.42万,刑事拘留6人(目前已判刑2人),行政拘留3人。

(五)阀门铸造行业整治攻坚战破难而进

2014年11月,青田县阀门企业废水直排瓯江支流问题被《今日聚焦》曝光后,我局迅速组织部署在全市开展了一次打击企业废水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明查暗访活动。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出动工作人员10559人次,排查企业336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575家,限期整治307家,停产整治167家,关停42家。其中,阀门(铸造)企业280家,列入整治计划226家,已完成整治76家(注:关停淘汰17家,整治提升59家)。全市企业废水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战果显著

2014年,全市组织开展了“绿剑一号”、“内河整治”、 “打击企业废水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系列专项行动,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056人次(比去年增长24%),检查企业6013家次(增长10%),立案查处案件141个(增长79.8%),罚款总额802.0616万(增长67%);全市移送公安机关16件(为去年2.5倍),公安机关受理15件,刑事拘留46人(为去年7.5倍),行政拘留4人(为去年2倍);依法取缔、关闭企业家数110(为去年3.3倍),限期整改企业327家(增长16.8%)。执法成果都为丽水环保史上之最!全市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七)环境管理创新“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环境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坚持以服务绿色生态经济发展为己任,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市级环保行政审批3项,减少23%,下发一批市级立项项目审批权限。二是行业整治提升破难而进。认真贯彻落实王永康书记、黄志平市长、陈重副市长的关于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四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的批示,全市化工、印染、造纸、制革行业75家企业均整治到位,取得明显实效。三是总量控制制度创新蹄疾步稳。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共有443家企业上缴了1552万元有偿使用和交易费,全市合计发放排污许可证411本。全年共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57个,投入资金14.7亿元。

(八)生态环保宣传有声有色

在“6·5世界环境日”和“6·30浙江省生态日”,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组织高校200多名环保志愿者开展了“向污染宣战”活动,到15个社区向市民讲解环保知识,共吸引1000多人次参与。通过报纸专版、电视台专题节目以及在全市各主要出入口、中心路段设置大型广告牌等,营造浓厚环保氛围。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生态环保信息,举办了中欧合作治理项目—环保公众参与丽水分论坛等活动。会同市问政办举办多期治水电视问政,曝光了一批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例,20多项环境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全市地表水水质三类以上的比例达到96%,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5天以上,市区PM2.5浓度完成5年下降计划的35%(到2017年市区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15%以上);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一)强化三个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1、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提高全市环保干部队伍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定力、能力和执行力,自觉当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宣传者、倡导者、推动者、实践者,正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

2、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强化宣传发动,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逐步扩大执法过程和结果的公开范围,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3、强化改革创新理念。编制完成《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健全生态空间管治体系,完善治水、治气、治土等工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在工业园区非污染行业开展“承诺制免环保审批试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进环评审批、项目验收提速增效,深化和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抵押和交易,推进环境监测、环评服务市场化改革,为丽水绿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大三个力度,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力

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全市查处违法排污的环保系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专项环境执法月活动,重点查处污水直排、偷排及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好与公检法各部门的联动协调,会同公检法机关集中力量查处、起诉和判决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以及环境信息公开。深入开展《环保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五进”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环保法》的高潮。培育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三是加大生态创建力度。继续全面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省级生态市要获得正式命名。龙泉市“国模”创建各项指标基本达标。缙云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正式验收。松阳县和景宁县通过技术评估。

(三)统筹三个治理,全面增强美丽丽水建设的内生力

一是在治水上,以治污水为重点,让水更清。坚持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措并举,建立全面治理水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完成全市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创建工作,落实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建设。

二是在治气上,优化空气质量,让天更蓝。全面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开展工业烟粉尘和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加大城市扬尘和农村秸秆焚烧管控。

三是在治土上,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让地更净。以耕地和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建立覆盖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及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状况监测监控。开展土壤修复工程试点。

(四)把好三个环节,全面强化环境法治的震慑力

一是源头严防。实施环境功能区划,从源头上预防布局性、结构性风险。建立最严格的环境排放标准体系,健全产业项目负面清单制度,严控新增排污量,为发展生态工业把好关。

二是过程严管。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保验收联动的综合监管措施。部署开展行业整治区域的整体验收和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终期评估,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环保管理。

三是后果严惩。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境责任体系,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先行先试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审计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五)提升三个水平,巩固深化环境监管的执行力

一是提高队伍能力水平。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和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把反对“四风”进行到底。抓好环保干部队伍的规范管理和教育培养,注重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环保领军人才。

二是提高环保科技水平。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全面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和区域环境质量日报预报系统。完成所有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抓好“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加强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和转化。

三是提高环境质量水平。继续巩固提高治水、治气成果,加大水、气质量考核力度,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和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保护好浙江的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