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17-12023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工作规则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地税)局 |
成文日期 | 2017-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处室(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局将扎实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结合财税工作实际,特制定“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市“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切实把中央、省委和丽水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落到实处,全力打造“政治绝对忠诚、干事尤为担当、做人尤为干净、作风尤为过硬、精神尤为昂扬”的勇立绿色发展潮头丽水财税铁军,进一步巩固深化“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在全局组织开展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为主题、以“强党性树正气、强规矩树高线、强担当树标杆”(简称“三强三树”)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专项活动。
二、目标要求
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处理、严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促使丽水财税领导班子带头强党性树正气、强规矩树高线、强担当树标杆,确保丽水财税既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上做到“尤为如此”,又在打造“政治上的丽水青山”上做到“尤为如此”,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绿色发展新局面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解决党性不强问题,进一步树立新风正气。重点查找和解决理念信念淡化,对“两山”“两鸟”理论理解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自觉;在执行“拆治归”等重大决策中阳奉阴违、消极对待,甚至顶风违纪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二)着力解决规矩不严问题,进一步树立自律高线。重点查找和解决借换届之机搞迎来送往,收送礼品、纪念品以及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领会不透、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始终在纪律底线边缘徘徊,甚至不收敛不收手、隐形变异搞“四风”;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接受有偿陪侍服务、参加有损形象的休闲娱乐、高消费活动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高线,严格律己,严以律他,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三)着力解决担当不够问题,进一步树立干事标杆。重点查找和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下属干部疏于管理,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对歪风邪气斗争不坚决、听之任之;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劲头不足,安于现状,推诿塞责,不敢担当、不善作为等问题,牢固树立“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的干事标杆,带头喊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做到扛起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三、实施步骤
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从基本规矩严起、从小事小节管起,抓紧制度笼子,把整个活动贯穿于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始终,从2016年12月底开始至2017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教育阶段(2016年12月底-2017年1月)
要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活动全过程,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和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短板,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
1.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局主要领导对“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作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督促全局财税干部职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并对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作出动员部署。
2.全方位开展专题思想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会、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读书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讲座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专题思想教育,主要活动有:局党组、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活动有关要求和我局实施方案。局党组、各党支部分别组织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每位党员干部开展自学并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作风建设学习体会征文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做作风建设专题讲座。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县级以上党的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浙组通〔2016〕58号)的求,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抓作风建设的实际,联系自身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际,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确保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各党支部也按照相应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
4.领导干部做个人承诺。全局科级以上职务领导干部要在2017年1月10日前填写《进一步改进作风严守底线坚持高线承诺书》,郑重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二)集中自查阶段(2017年1月-3月)
根据财税职能和作风建设实际,把自查自纠与专项督查、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问题,严督严查,以实际行动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成果。
1.全面自查自纠。结合财税实际,深入查找我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短板,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强化纪律和制度执行。要在丽水财税网内外网和微信公共平台开展活动专题宣传栏,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2.开展专项督查。在全局开展“正风肃纪”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情况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加强上下班、脱岗离岗等工作纪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办事效能。结合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财税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3.配合开展巡察。对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情况、换届纪律情况开展情况以及“两局”情况开展自查,查找班子及领导干部在从严治党方面的短板和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配合市委巡察组的工作,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
(三)剖析整改阶段(2017年4月-6月)。
把解决问题贯穿于活动始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开展约谈提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机制制度,形成长效。
1.广泛征求意见。结合4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服务活动,利用“五位一体”的税收宣传网络平台,依托“党团志愿者服务队”、“纳税服务队”组织,组织财税党员干部主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到社区、街道、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2.严格剖析整改。局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征求的意见和自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责任清单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各处室、单位和各党支部分别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正风肃纪”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把解决问题贯穿于活动始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开展约谈提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机制制度,形成长效。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为专题,认真开展好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面开展作风建设谈心谈话,局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各处室负责人、支部书记分别带头与班子成员、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同志、党员干部以及有关县(市)主要负责人谈心,针对突出问题逐个进行谈话,重点谈不足、谈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4.要落实长效机制。要围绕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制度建设之中、各项工作落实之中,既要做好财税业务,也要管思想管作风。要更加注重党性教育和日常监督的作用,严格执行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及时把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财税制度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要密切关注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资源税改革、房产税改革等重大财税制度,承接和贯彻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制定和落实好切实可行、简便管用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健全好便民、惠民符合丽水实际的各项财税长效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局党组负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处室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抽调相关处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各处室、单位、党支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挥职能优势,相互协作配合,促成合力形成。
2.结合中心工作。各处室、单位要把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与完成全年财政地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活动实效推动实际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效果,做到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强化、两促进。要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涵,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进一步激发财税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凝聚强大合力。
3.加大宣传力度。活动办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丽水财税网、丽水财税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介,加强对专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同时,继续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营造良好氛围。
4.强化问责力度。要注重考核督促,将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情况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专项抽查的重点。局纪检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实、抓作风带队伍履职不力,干部队伍涣散、不正之风滋长的,按照党规党纪严肃问责追责,切实推动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计划表
中共丽水市财政局地税局党组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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