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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74X/2017-02087 文号 丽公任字〔2017〕21号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7-11-06 16:5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公安局关于朱松明等9名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16:5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莲都区分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4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你局朱松明等9名同志晋升职级如下:

朱松明同志晋升为副处级职级,任职级时间从20179月起算;

周春同志晋升为正科级职级,任职级时间从20178月起算;

陈佳同志晋升为副科级职级,任职级时间从20171月起算;

周颖、余林健、朱君乾、黄晓芳4位同志晋升为副科级职级,任职级时间从20178月起算;

林广、黄俊2位同志晋升为副科级职级,任职级时间从20179月起算。

 

丽水市公安局

2017113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公安厅政治部;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

本局党委成员,本局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