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24851014/2017-09483 | 文号 | 丽邮管[2017]19号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丽水市快递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一年以来,全市快递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为切实推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安全平稳发展,现根据丽水市快递行业实际及邮政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对《办法》作出修订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经营许可资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推进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有效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促进快递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三、文件依据
该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制定依据规范有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全市范围内已获得经营许可资质的快递企业(含独立分支机构)。全市范围内已获得经营许可资质的快递企业(含独立分支机构)。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丽水市快递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这一主线开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表报资料上报、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管理、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快递服务质量保障、快递业务旺季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方面。详细考评内容及指标参见《丽水市快递企业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新增考核内容,将三项安全制度纳入考核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企业,将受到以下嘉奖:1.由市邮政管理局发文表彰并颁发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快递企业奖牌;2.优先享受快递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