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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关于印发《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金融系统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9 16:1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市级各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 6号)和《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丽体〔2015〕65号)等精神,为做好市直金融系统组团参加第四届市运会工作,现将《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金融系统代表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金融系统代表团工作方案

2.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金融系统代表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金融系统代表团工作方案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6号)和《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丽体〔2015〕65号)等精神,为做好市直金融系统组团参加第四届市运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第四届市运会有关情况

(一)时间、地点

2017年5月至10月在丽水市区和各有关县(市)举行。开闭幕式时间待定。具体项目按《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竞赛时间表》执行。

(二)竞赛项目

本届市运会设大众体育部和竞技体育部。竞技体育部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参加;大众体育部分系统组和县级组,其中系统组设竞技类和展演类项目:

竞技类设13项: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气排球、足球、门球、中国象棋、围棋、拔河、公开水域游泳、长跑登山;

展演类设3项:太极拳、广播体操、健身排舞。

(三)组队方式

大众体育部分系统组和县级组两个组别。系统组以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和丽水开发区为单位组团参赛。市直金融系统代表团由市金融办牵头,市直各金融单位报名组成。

(四)参赛办法

1.运动员参赛报名由运动员所属代表团负责。

2.代表团报名参加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运动员资格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规定执行。

3.系统代表团至少报名参加10个(含10个)以上竞技类项目和3个展演类项目的比赛。

4.一名运动员只限参加二个大项的比赛。

(五)录取与计分办法

1.竞技类项目比赛均录取前六名。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如参赛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2.竞技类比赛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和证书,4—6名依次给予证书。

3.获竞技类各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除篮球、足球、拔河、气排球项目外),篮球、足球、拔河、气排球项目前六名按4、3、2、1.5、1、0.5块金牌计入金牌总数,轮滑项目获各年龄组团体总分前六名者,分别按2、1.5、1、0.5块金牌、1块银牌、1块铜牌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篮球、足球总分按单项分值4倍记分,拔河、气排球项目总分按单项分值3倍记分。)

4.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得分值;如第六名并列,则各按第六名的分值计分。

(六)代表团名次与奖励

1.竞技类项目比赛不再公布排名情况,按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高低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系统组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展演类项目的比赛将在开幕式展演的同时,投票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2.代表团总分奖项统计办法:按各代表团所有参赛项目所获名次得分排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名次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3.代表团奖牌总数统计办法:按各代表团所有参赛项目中所获奖牌的总数排列,奖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奖牌相同,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4.各比赛项目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七)参赛要求

1.各代表团自备2×3米的单位旗一面,颜色不限,旗面统一为“××系统”,旗杆由大会统一准备。(由市金融系统代表团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

2.各代表团运动队的服装必须统一整齐。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服装颜色、号码以及有关标识按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的相关要求执行。(开、闭幕式和有关团体项目由市金融系统代表团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各代表团需准备200字以内的代表团介绍解说词。(由市金融系统代表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写)

(八)其他事项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项比赛竞赛规程等文件执行。第四届市运会有关文件通知、报名表格、比赛动态等信息可登录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lishui.gov.cn)查询或下载。

二、金融系统代表团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市直金融系统参加第四届市运会工作,确保各项参赛工作顺利进行,市金融办决定成立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金融系统代表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金融系统各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处室)及其负责人、联络员,负责相关日常工作。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进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第四届市运会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负责市金融系统代表团的总体组织、协调、督促和评比表彰工作,并具体负责市金融办、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和市区证券、期货营业部等单位的组织报名、训练及参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承办项目的组织报名、训练及参赛工作。

市银行业协会: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承办项目的组织报名、训练及参赛工作。

市保险行业协会: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市区保险机构及承办项目的组织报名、训练及参赛工作。

其他各金融单位: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承办项目的组织报名、训练及参赛工作。

每个参赛大项目予以单独组队,确定队长、副队长及联络员,有关比赛项目将根据需要指定承办单位,可冠名负责该竞赛项目的组织、训练及参赛等工作,其他单位要积极配合。展演类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定有关单位分别承办。

三、评比表彰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及运动员参赛积极性,争取金融系统代表团取得好成绩,展示金融系统优良形象,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建立必要的正向激励机制。

(一)表彰。综合评选表彰第四届市运会金融系统代表团先进集体、优秀运动员(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联络员若干,视情予以一定的奖励。

(二)激励。对每名参赛运动员予以一定的参赛训练补贴;根据运动员为金融系统代表团团体总分的贡献度,对获得各项比赛的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按名次分别予以一定的奖励。

具体评比表彰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届市运会结束后,市金融系统代表团将进行总结表彰。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17年3月25日前组织报名,并填写市运会报名表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市运会报名表请登录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lishui.gov.cn)下载。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原则上至少组织报名参加10个项目的比赛;交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泰隆银行、稠州银行、温州银行、杭州银行、民泰银行丽水分行和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财险丽水分公司原则上至少报名组织参加8个项目的比赛;其他单位原则上至少组织报名参加5个项目的比赛。

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气排球、足球、门球等团体竞赛项目,具备实力的单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本单位名义单独组队代表金融系统参赛。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各单位预报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遇有报名人数较多,必要时组织选拔赛,以保证金融系统代表团顺利组团参赛,并尽可能广泛参加各子项的比赛。

(二)报到

1.各运动员应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比赛时间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一般为比赛前一天),到达指定赛区报到。如确有身体不适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赛,必须事先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按照第四届市运会有关要求,各代表队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体检合格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明。运动员体检合格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各单位自愿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和办理,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明由各运动员参赛时携带交验。

五、参赛费用

(一)分解筹集。市金融系统代表团参赛费用按照“总额匡算、统一筹措、分别承担、节俭使用”的原则办理。参赛费用按照各单位的性质、规模进行分解,不以是否报名参赛及参赛人数为依据。参赛费用由各单位分别划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账户统一管理,从严从简、专款专用;其中,市银行业协会负责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费用筹集,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市级保险机构费用筹集,其他单位由市金融办直接收集。

(二)管理使用。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外,各单位运动员自行参赛训练以及到县(市、区)参赛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由各单位自理,特殊情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金融系统代表团经费中列支。

市金融系统代表团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另行制定。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市运会是全市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体育盛会。今年是市金融系统第二次单独组团参加市运会,这是对金融单位行风行貌的一次集中检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给予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划,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各金融单位组织参加第四届市运会工作纳入2017年度市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内容,对不重视、不积极参加等,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报市政府。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运会是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做好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抓紧做好运动员选拔、训练和参赛工作。要自觉服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协调、指挥,支持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发挥金融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积极参赛,展示风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踊跃参赛,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广泛参与性,充分展示本单位和金融系统风采。在比赛中,运动员要发扬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精神,高度重视赛风赛纪,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争取各参赛单项和团体取得佳绩,努力实现金融系统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不低于上届。

(四)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为先”的理念,做好运动员安全教育,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运动员赛前训练、参赛过程的各项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圆满。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报送参赛动态信息,反映本单位及运动员积极备赛、参赛的好人、好事、好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编发专题信息简报,通报市金融系统代表团参赛动态及比赛成绩,并抄报第四届市运会组委会。第四届市运会金融系统代表团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邮箱:lssjrb@163.com。联系人:叶海明,联系电话:2090822,13600609988(669988)。

 

 

  

 

 

附件2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金融系统代表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潘碧武(市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李建军(市金融办副主任)

应国虎(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刘志利(丽水银监分局副局长)

  云(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周金鹤(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员:刘文元(市农发行副行长)

  杰(市工行副行长、工会主席)

张前进(市农行行长助理)

黄良勤(市中行纪委书记、副行长)

罗叔秋(市建行纪委书记、副行长)

吴慧来(丽水农信办主任助理)

何勇平(交通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叶卫东(中信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盼(浙商银行丽水分行行长助理)

汤利国(浦发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毛仁忠(泰隆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俊(稠州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刘建俊(邮储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吴振勇(温州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钦(杭州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刘开连(民泰银行丽水分行副行长)

谢剑虹(银河证券丽水营业部总经理)

朱晓瑜(浙商证券丽水分公司工会主席)

王官龙(中信证券丽水营业部总经理)

  阳(财通证券丽水营业部总经理)

  峥(海通证券丽水营业部总经理)

  锋(安信证券丽水营业部总经理)

  颇(光大证券丽水营业部总经理)

张伊丽(浙商期货丽水营业部经理)

雷海军(大越期货丽水营业部经理)

  宏(中大期货丽水营业部经理)

陈杨杰(大地期货丽水营业部经理)

王小平(人保财险丽水分公司副总经理)

          江(太保产险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吴锦豪(阳光财险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潘伟丽(国寿财险丽水支公司副总经理)

        何宏健(平安产险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郭雄贝(天安财险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叶绍军(安邦保险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陶伟阳(都邦保险丽水支公司负责人)

        江雨骏(浙商财险丽水支公司副总经理)

        吴伟俊(大地财险丽水支公司副总经理)

          洁(太平财险丽水支公司助理总经理)

        高丁富(中银保险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孟春波(中华保险丽水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罕翔(中国人寿丽水分公司副总经理)

        谢巧琴(太保寿险丽水支公司副总经理)

        杨瑞明(生命人寿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曹红霞(人保寿险丽水支公司销售总监)

        王晓辉(农银人寿丽水支公司负责人)

        陈克锋(泰康人寿丽水支公司负责人)

          鹏(平安人寿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梁王俊(新华人寿丽水支公司副总经理)

        李建秀(阳光人寿丽水支公司总经理)

        吴松纲(平安养老丽水支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李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叶海明(市金融办)、程丽平(市银行业协会)、周金鹤(市保险行业协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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