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保险”让“老赖”无处可赖
时间:2017-08-24 09: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常规观念里,打击“老赖”是政府、法院以及银行的事,很难与保险业联系到一起,但是从74日,我市率先全省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后,保险公司也加入到打击“老赖”的队伍中来,并已取得一定成效。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缙云县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公司合作推出的新型产品,包含“老赖”及其财产两类线索的悬赏追偿。该保险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保费为悬赏金额的10%。在举报人提供线索并确认有效后,保险公司将追偿全部悬赏金额。

该项保险的推出使过去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的悬赏金,转由保险公司支付,降低了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成本。尤其对经济条件较差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悬赏保险能帮助他们以较小的保费金额撬动大额悬赏金。

目前,已有16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与中国人保财险缙云支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包括个人、公司投保4件,银行金融机构投保12件,且将涉及的“老赖”都发布在《缙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上,公告上都标明赏金,引起了热烈的社会反响,极大调动了社会力量,让更多人参与寻找、监督被执行人,形成对法院查人、找物的有力补充,提高执行质效。

公告后,有两位“老赖”已主动到法院要求执行,一位腾空房屋,并将钥匙等移交法院执行,一位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并提出履行方案。还有一位“老赖”被举报并成功被法院控制。

对法院而言,“悬赏举报”被纳入法院工具箱后,能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有助于遏制其逃债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对保险公司而言,既是产品和制度的创新,更是履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这一重大要求的具体体现。

通过司法实务与保险服务的跨界融合,以悬赏奖励的方式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老赖的热情,同时切实减轻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成本,提升全民破解执行难的参与感,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