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三次来你们法院了,也是最后一次了,钱终于都还上了。”近日,老孙又回到青田章村法庭,从兜里摸出几个暖热的纸包,纸包上分别写着自己的名字和钱数。
3年来,这位老者,把退休金、打工挣的钱和儿女们给的生活费攒在一起,一点一点地偿还法院判罚的欠款。
2015年9月30日,62岁的老孙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途经青田县腊口镇浮弋村至上寮村路段时,与马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受损和75岁的行人朱奶奶受伤。经交警认定,老孙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员马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朱奶奶无责任。本次事故造成朱奶奶19根肋骨骨折、肺挫伤、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已构成交通事故八级伤残。朱奶奶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经青田县人民法院章村法庭调解,由小轿车的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赔付朱奶奶31700元,老孙的三轮车因未投保交强险,全部赔偿都要老孙自行承担,这对于肢体残疾,平时就靠开三轮车短途拉客营生的老孙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最后双方商定,由老孙赔偿朱奶奶33800元。因老孙在前期已为朱奶奶垫付了17000元,已经是他当时全部的财产,余款16800元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朱奶奶方同意让老孙分三期、三年还清。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孙已经按时履行了前两期的还款,分别为6800元、5000元。而且每次他都会提前几天来告诉法庭,好让法庭提前联系朱奶奶方,约定好交付时间。
1月2日15时左右,老孙拄着拐杖,亲手将最后一笔由49张壹佰元、1张伍拾元、1张拾元和1袋零钱组成的5000元交到了朱奶奶儿子手上。看着这些零零散散的钱,经办人员忍不住详细问起了由来。原来十年前老孙在帮别人拆房子的时候,被水泥板压断了脚,从此行走困难。为了代步,他买了这辆三轮车,平时除了接送外孙女上下学,还会短途拉点客人,收点费用,每次两三块,一天下来也能收入30来块,但除去油费成本,就没有什么利润了。还的这些钱一部分来自政府补助和平时微薄收入,省吃俭用省下来,一部分由大儿子赞助。听老孙面带笑容地说完,经办人员也甚是感动。
“欠着别人的钱,我总觉得特别抬不起头。”老孙说,为省钱尽早还给对方,一大家子节衣缩食,没添置过任何像样的东西。“现在终于能睡踏实了,诚信不晚,才能对得起良心。”老孙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