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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福利之养老服务补贴
时间:2019-12-09 16: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根据(浙民福〔2012〕81号)文件:本地户籍,养老服务补贴一类补贴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年补贴15000元;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 一类补贴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属于低保对象;(二)年龄60周岁以上;(三)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经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确定为重度依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