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倡议书
器官(遗体、组织)捐献是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展现人性光辉、传递人间大爱、体现社会进步文明的高尚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体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着深远而积极的意义。
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自愿在逝世后捐献器官、遗体或组织,奉献医学事业,恩泽患者,造福社会,他们以一种特殊方式为自己的人生光荣谢幕,他们用自己的躯体默默架起了通往爱心天堂的桥梁。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人们对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工作缺乏科学认识,捐献资源远远不能满足救治病人的需求,我国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达三十多万,而器官移植手术每年只能实施大约三万例,多少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正在病痛的折磨中期盼着、等待着...面对那些渴望的目光,面对那些在生死线上徘徊着亟待挽救的生命,面对那些濒临绝望的痛苦家庭,我们岂能无动于衷?
器官(遗体、组织)捐献是生命的最后抉择,捐献者带着善良而美好的愿望离开,对于濒危病人而言,无疑是给予了新生和续写人生美好画卷的希望,捐献者的崇高奉献,使得生命得以延续,使得博爱精神得到传承,这一平凡举动,体现着理性的生命态度、闪烁着爱的光芒,值得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赞扬和传颂。
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队伍中来,为使更多的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谱写生命的新篇章,让生命之花永远绽放!
丽水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