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残疾人之家”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之一。在建设过程中,丽水市创造了多项“第一”,即成为出台市、县两级补助政策的第一个地级市,超额完成任务数位居全省第一,第一个在浙江卫视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工作经验做法。截至12月底,全市建成“残疾人之家”76家,占任务数122.6%;为1540名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庇护服务,占任务数133.9%,成为我市智力精神残疾人“幸福之家”。
一、经验做法
(一)找准症结,创设丽水“建设之路”。一是解放思想破题。一直以来,丽水受残疾人分散、建设要素欠缺等影响,“残疾人之家”建设处于机构量少、规模小,且许多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运转不正常等问题。针对这一实际,市残联首先从解放思想入手,主动从不利中找症结、从优势中寻突破,作为年度残疾人工作务虚的重要内容,统一思想,坚定工作信心。二是课题调研引路。由市残联主要领导带队围绕创建与运营模式、资金渠道等课题赴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为决策分析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三是创新建设模式。深入调研基础上,紧密贴近丽水实际,提出了“5+x”创设模式,即以来料加工模式、村(社区)模式、工疗车间模式、爱心组织模式、医疗机构模式为主,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作,探索出一条丽水山区“残疾人之家”的建设之路。
(二)层层压责,全力打响“残联之干”。一是自我加压抓清单。本着自我加压、超额完成的基调,市残联主动向市政府提出超额完成的目标,同步确定每一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逐级明确职责。二是沉在一线抓指导。实行市残联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领导联系点包干负责的责任体系,对“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点位确定、进度安排等均参与审核把关、工作指导。推行“一线工作法”,市残联班子成员、业务部室不定期开展“点对点”指导,对全市79个创建机构的现场指导达到2次以上。三是专项督查抓落实。市人大结合《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省民生实事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督查室以“重要事项交办单”进行专项督办。四是通报交流抓进度。建立动态交流跟踪群,即时掌握进度、布置任务、答疑解惑。对各地建设进度实行交流、通报制度,即时发布工作经验,通报工作进展。
(三)奖惩并举,着力破解“运行之难”。一是率先出台扶持政策。6月,我市在全省首家出台了市、县两级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建设标准、经费保障、监督管理等意见,从政策层面保障了建设主体的“后顾之忧”。二是全方位争取资金保障。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县(市、区)300万元的补助资金。庆元、云和等6个县争取获两年1000万元的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县级财政全部落实建设资金支持机制,全面解决建设资金补助的问题。三是建立规范管理机制。于全省率先建立《“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考核和资金补助办法(试行)》,统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星级评估,明确“残疾人之家”运营管理、资金使用、督查管理等工作,设立“进”“出”动态管理机制,对套取和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四)共享共建,用心打造“幸福之家”。一是部门联动强服务。由市政府牵头召开专题会,对残联、卫健、人力社保、财政、民政等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市残联、市卫健委联合出台关于“残疾人之家”医疗卫生服务的意见,落实机构医疗保障。人力社保部门将“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二是整合资源优服务。注重借力借势,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主体作用,组织乡镇专职委员深度参与建设;整合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平台联建;借助妇联的来料加工资源优势,解决入托人员劳动货源问题。三是业务培训促提升。市、县两级均举办“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市级举办“残疾人之家”机构负责人业务培训班,对79家机构、残联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二、主要成效及影响
(一)高质量建成一批残疾人“温馨家园”。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公示,我市共创成“残疾人之家”79家,其中五星级3个、四星级12家、三星级35家、二星级21家、一星级8家,不仅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一批残疾人的“温馨家园”。特别是每个“残疾人之家”配置了残疾人所需的活动场所、康复设备、服务人员等,满足了广大残疾人的康复、娱乐、培训、劳动等需求。
(二)从根本上解决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庭“后顾之忧”。一直以来,智力、精神残疾人管护成为关于政府和社会的重大难题。我市“残疾人之家”建成后,让分散于农村(社区)的1540名残疾人能在“新家”接受日间照料服务,极大地减轻残疾人家庭的后顾之忧,解放了残疾人家庭监护人的生活。同时,通过有效的工疗劳动、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既增强残疾人家庭经济收入,更为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普遍好评。省残联2019年第5期《浙江残疾人工作》专刊表扬丽水“残疾人之家”建设工作,指出“丽水行动快、措施实、力度大,出台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系列政策”。8月省残联的《关于“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通报》,指出“丽水市率先出台‘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相关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借势借力,通过市人大加强对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督查”。省残联、市政府领导在调研丽水“残疾人之家”工作中,多次予以表扬。残疾人之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真正做到了有人管、有人帮、有人关心,许多社会爱心人士纷纷到机构做义工、送温暖。2019年,全市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800多人次,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四)赢得省、市媒体的极大关注。浙江卫视新闻以“建好残疾人庇护中心,用爱筑起温暖家园”为题,在12月22日新闻联播头条播出我市“残疾人之家”的建设经验。《浙江之声》等省内媒体多次宣传报道。《丽水日报》整版刊发“残疾人之家”建设成果。(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