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347Q/2020-13271 | 文号 | 丽水利〔2020〕34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我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完成,根据《中共丽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水利局所属丽水市水利监察支队等8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丽编办〔2020〕67号)文件精神,对部分下属单位的印章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启用
1.丽水市河湖管理中心;
2.丽水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3.丽水市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4.丽水市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5.丽水市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中心
6.丽水市水文管理中心。
二、废止
1.丽水市河道管理所;
2.丽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3.丽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4.丽水市水利水电管理站;
5.丽水市水文站;
6.丽水市水利局开发区分局
7.丽水经济开发区水利服务站
8.丽水市防汛应急抢险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印模
丽水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