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
(二)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实施的辅助工作。
(三)研究宣传残疾人福利工作相关政策。
(四)承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辅助工作。
(五)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