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县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协助跨市、县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承办部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