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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 负责人 | 金丽芬 |
联系电话 | 0578-2261178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00(法定工作日) | 办公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楼 |
主要职责 | |||
市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拟订实施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开展特殊群体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落实就业监测和就业登记制度,实施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和情况分析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开展公共创业服务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创业培训,开展认定、管理和服务创业培训机构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落实失业预警和失业登记制度,组织失业统计监测、调查统计,开展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和职业指导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资金(基金)〕筹集预算、使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资金(基金)稽核检查和风险预防工作。 (六)承担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咨询,指导全市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开展对外劳务协作、交流合作和开展其它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行政辅助工作。 (七)承担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负责对本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