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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0-11-12 16: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全称 丽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机构简称 丽水市政务办
机构地址 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578-2090203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 

丽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详细地址 

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 

负责人 

陈茂荣   

联系电话 

0578-2090200 

联络人 

李惠民

联系电话 

 0578-2090215

单位基本职能 


丽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政务办)原名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1月,为正处级政府派出机构,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内设综合处、审批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三个职能处室。 


市政务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对政务服务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指导、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统筹管理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考核。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

(三)研究提出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平台的意见建议,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制定和规范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梳理并组织审核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按规定程序发布。组织协调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

(四)协调指导全市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服务保障,以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市本级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管理、协调工作,协调落实跨层级、跨部门联动代办服务工作。

(五)负责对进驻的各窗口单位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协调、考核。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人才”“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人才工作、安全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部门 

对外公开电话 

办事地址 

基本职能 

综合处 

0578-2090203 

 0578-2090204 

商会大厦722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文秘、财务、内部审计、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保密、档案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牵头建立健全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审批管理处 

0578-2090319 

0578-2090207

商会大厦729室 

 

负责推动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决策的具体落实;起草政务服务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梳理并组织审核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按规定程序发布。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0578-2090357

 0578-2090209

商会大厦720室

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监督、协调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并在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承担对进入所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监管任务。负责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审批代办服务咨询电话: 0578-2217058

行政审批服务咨询电话:0578-2217006、 0578-2090206

行政审批监督投诉电话: 0578-2090319、 0578-209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