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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MB16044477/2020-2764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12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建设项目 | 浙江金潮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101 号) | 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 万元,在原租赁的浙江金潮实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约820m2)内,进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活动。 本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收集、储存各类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约2 万吨。企业总体可年收集转运2 万吨废旧电池及2 万吨小微企业危废。 | 已进行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危废仓库进行密闭,采用强制通风。收集的废气(酸雾、挥发性有机物等)经碱液喷淋+除雾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经高约20m 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本项目不新增碱液喷淋废水的产生。 针对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材料,如橡胶、弹簧、减震垫等;风机设置隔声罩,风机设备进出口要安装消声器;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项目产生的沾染危废的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厂区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传真:0578-221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