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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市本级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的通知
时间:2020-12-11 15: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 2020 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组建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4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建市本级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进合作、协同共进”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两所乡村学校与城区学校组建成协作型教共体。

三、组建对象

支援学校:丽水市实验学校、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

受援学校: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二小学、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尚学校。

四、主要工作

(一)愿景协同。由核心校牵头,调研、指导、组织各成员校理清学校发展现状与背景,确立学校发展愿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制订质量提升路径。借助核心校先进办学理念的引领与辐射,结合成员校的办学基础,充分挖掘成员校的特有办学资源,对成员校的办学进行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实现理念与规划上的“补短提升”。

(二)机制协同。建立核心校与各成员校之间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基于各校优势,协同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成员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质量监管、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成员校教育品质。

(三)研训协同。由核心校牵头成立教共体教研联盟,协商制订教师梯队培养计划、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名师讲座、课堂比武、论坛沙龙等活动,创新教共体教师研训、校本研修的方式,促进教共体各校之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差异互补,以研促教,以教师专业素养、业务水平的提升来推动教共体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四)教学协同。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的教学协同。借助各校的优势学科开展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教学设计、课堂练习等教学资源。同步课堂结束后,要针对双边课堂情况及时开展同步教学研讨,以取得教学协同的最大效益。


附件:丽水市本级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名单



                           丽水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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