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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750/2020-27702 文号 丽商务〔2020〕70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丽水市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11: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商务局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体系,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丽水市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遵照执行。


丽水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体系,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的意见》精神,建立丽水市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我市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地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邮管局、市体育发展中心共15个单位组成,市商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杨秀清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曹永跃副秘书长、孙俐珑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副局长常晶静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名单附后)。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

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主动研究提出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有关问题和建议,及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承接有关落地工作及项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和部门间协调协作,增强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丽水市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联系表


附件


丽水市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联系表DOC121520-12152020114514.pdf

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市商务局

常晶静

副局长

伏  勇

电商处处长

市委网信办

魏荣坤

副主任

郑  清

市委网信办干部

市发改委

李瑞华

副主任

章晓斌

服务业和财政金融处处长

市教育局

桑文勇

副局长

孙晓敏

市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市公安局

鲍路峰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徐经纬

交警支队科技科副科长

市人力社保局

章旭

副局长

李伯华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市财政局

叶芳儿

副局长

汤颖莺

国企处四级主任科员

市交通局

叶青华

总工程师

麻金仕

运输处科员

市文广旅体局

吴立华

副局长

陈  兵

市场合作处副处长

市卫健委

王  峰

副主任

方耀庭

修改法规处处长

市市场监管局

赵伟杰

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王新辉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干部

市体育发展中心

徐晨虹

副主任

陈国龙

体育发展处处长

市统计局

黄国强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周梦珺

服务业处四级主任科员

市大数据局

朱国群

副局长

翁  骅

电子政务中心干部

市邮政管理局

朱伟强

副局长

吴克勇

市场监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