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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市邮政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3-20 16:1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20 16:17浏览次数: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我市邮政业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满足我市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需要,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促进我市邮政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邮政业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邮政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1.4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邮政业突发事件,是指邮政业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网路运行故障、安全生产事故、寄递渠道中断或瘫痪、群体性维稳事件等危及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紧急事件。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起因源头可分为两类。 

  1.4.1 行业外事件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各类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灾难,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维稳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丢失或损毁,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1.4.2 行业安全风险及事故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邮政业业务旺季、代收货款、不正当竞争、经营权纠纷、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倒闭等行业安全风险,以及邮政业安全生产事故、设施和设备故障、交通运输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群体性维稳事件。 

  1.5事件分级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Ⅱ级(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Ⅲ级(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和Ⅳ级(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 

  1.5.1 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Ⅰ级: 

  1)人员死亡、失踪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 

  2)寄递过程中污染扩散,危及100人以上生命安全。 

  3)邮件、快件积压10万件以上或损毁1万件以上。 

  4)邮件、快件、现金、邮资凭证、固定资产等损失达1000万元以上。 

  5)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发生特别重大故障,运载邮件、快件的交通工具,大型邮件处理场所和大型快件分拨中心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省际寄递渠道中断。 

  6)超出事发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处理能力或其他对全国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1.5.2 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Ⅱ级: 

  1)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2)寄递过程中污染扩散,危及50人以上100人以下生命安全。 

  3)邮件、快件积压5万件以上10万件以下或损毁5000件以上1万件以下。 

  4)邮件、快件、现金、邮资凭证、固定资产等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5)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发生重大故障,运载邮件、快件的交通工具,省内较大邮件处理场所和快件分拨中心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本省内寄递渠道中断。 

  6)超出事发地市邮政管理局处理能力的或其他对本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1.5.3 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Ⅲ级: 

  1)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 

  2)寄递过程中污染扩散,危及20人以上50人以下生命安全。 

  3)邮件、快件积压1万件以上5万件以下或损毁1000件以上5000件以下。 

  4)邮件、快件、现金、邮资凭证等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5)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发生较大故障,运载邮件、快件的交通工具、较大邮件处理场所和较大快件分拨中心发生较大事故,造成设区市范围内寄递渠道中断。 

  6)其他对本地区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1.5.4 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Ⅳ级: 

  1)人员重伤3人以上5人以下。 

  2)寄递过程中污染扩散,危及20人以下生命安全。 

  3)邮件、快件积压1万件以下或损毁1000件以下。  

  4)邮件、快件、现金、邮资凭证等损失300万元以下。 

  5)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发生故障,运载邮件、快件的交通工具、县域内邮件处理场所和快件分拨中心发生事故,影响县域内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6)其他对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1.6工作原则 

  在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和丽水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逐步实现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邮政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 应急组织体系 

  丽水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邮政管理局、县邮政管理局应急管理机构组成。 

  丽水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机构、应急工作机构和现场工作组等。县邮政管理局、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参照本预案,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 

  丽水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设在市邮政管理局,由市邮政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邮政局,市委、市政府,省邮政管理局应急工作部署。 

    (2)统一领导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 

    (3)研究部署全市邮政业应急体系建设。 

    (4)审定丽水市邮政业应急预案及相关政策、规划。 

  5)决定启动、终止丽水市邮政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指挥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Ⅳ级)和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Ⅲ级)的应急处置行动。 

  6)负责向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做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和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的工作汇报。 

  7)根据我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向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和丽水市人民政府提出支援请求。 

  8)审定我市邮政业应急经费预算并监督应急经费使用情况。 

  9)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发生邮政业突发事件,需要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处置行动时,由市邮政管理局分管局领导任总指挥,市场监管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2.2应急工作机构 

  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局内其他有关处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处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1)落实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制订、实施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指导、监督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邮政业的运行监测,负责实施预防预警措施。 

    (6)组织全市邮政业应急培训和演练。 

    (7)组织开展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重大课题研究和科研攻关。 

    (8)收集、分析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 

    (9)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行动。 

    (10)负责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的日常接警值班工作。 

    (11)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3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是处置我市邮政业突发事件时,由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客观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制定科学可行的处置方案。 

    (2)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 

    (3)组织并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4)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应急人员、车辆、物资等资源的组织和调拨工作。 

    (5)结合现场处置情况,向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6)承办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3 预防预警 

  3.1预防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安全检查,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全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本企业内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全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的突发事件预防意识,提升从业人员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2监测 

  市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邮政管理部门要通过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12305消费者申诉、社会举报投诉等多渠道多途径收集行业运行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归纳整合等处理,判断行业运行的安全风险。 

  突发事件信息分为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两类。外部信息指邮政业外发生的可能对邮政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内部信息指邮政业内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征兆或突发事故可能对本行业或其他行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市邮政管理局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对生产全过程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本企业突发事件信息。 

  3.3预测 

  突发事件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对寄递渠道的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事件的危害程度;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通过预测,若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概率较高,应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概率较高,要在积极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的同时,及时报告浙江省邮政业应急办公室。 

  3.4信息报告及处理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邮政业信息报告及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及处理。建立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信息的报送程序与处理流程,明确信息处理与反馈时限,畅通信息快速沟通渠道,建立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沟通机制。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汇总上报的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及时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并按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对突发事件信息或可能演变为突发事件的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邮政管理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寄递渠道阻断情况、邮件快件积压损毁等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邮政管理部门、各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5预警 

  3.5.1 预警启动 

  根据信息研判,对可能发展成为突发事件的,及时启动预警程序。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结合实际选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启动预警程序,应依照以下程序: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启动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建议后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预警启动文件,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向省局邮政管理局和丽水市人民政府报告。 

  3.5.2预警响应 

  预警程序启动后,市邮政管理局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加强对事件的监测,实施预警信息专项报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执行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随时根据事态发展需要和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增加信息报告频率;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事件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动态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及时掌握相关事件信息,研究部署处置工作。 

  4)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24小时备勤状态,随时待命。 

  5)指导督促相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本企业的应急监测,做好人员车辆调度、物资筹备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6)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其他相关的必要措施。 

  3.5.3 预警终止 

  1)市邮政业应急办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视情况决定是否向省邮政管理局和市人民政府上报预警终止信息。 

  3)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应在终止决定做出后2小时内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当预警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市邮政管理局处置能力,应第一时间上报省邮政管理局。 

  4 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4.2应急响应级别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由国家局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应急响应,同时报告交通运输部和国务院。 

  重大事件(Ⅱ级):由省级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和省人民政府应急办。 

  较大事件(Ⅲ级):由市级邮政管理机构启动并实施应急响应,同时报告省级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和事发地事发地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 

  一般事件(Ⅳ级):由市级邮政管理机构启动并实施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级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备案。 

  4.3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4.3.1Ⅲ级响应启动程序 

  Ⅲ级响应时,市邮政管理局按下列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提出邮政业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启动建议后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省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和丽水市人民政府。 

  3)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2Ⅳ级响应启动程序 

  Ⅳ级响应时,市邮政管理局按下列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提出邮政业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启动建议后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省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备案。 

  3)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应急处置任务 

  4.4.1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处置任务 

  1)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处置程序; 

  2)研究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3)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现场工作组的组成人员; 

  5)决定应急处置中人员与物资的调配; 

  6)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4.4.2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处置任务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或者收到政府相关部门事件信息通报后,根据事态发展趋势,立即组织分析研判,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2)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3)根据工作要求向社会通报、发布相关信息; 

  4)协调有关部门,安排应急所需的人员与物资; 

  5)负责对突发事件各阶段应急工作的记录、相关信息的收集及损失情况的统计与初步审核; 

  6)统筹协调各项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 

  7)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4.3现场工作组处置任务 

  1)迅速赶往现场; 

  2)抢救伤员,做好群众的疏散和安置工作,稳定群众情绪,保护群众人身安全; 

  3)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处置邮件、快件; 

  4)根据现场情况、相关预案和总指挥命令,制定并实施具体应急行动方案; 

  5)组织和指挥参与现场救援的各单位行动,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请示物资增援、人员救助等应急处置的紧急事项; 

  7)需要交通运输、公安、国家安全、安监、医疗卫生机构等有关部门处理或协助处理的,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 

  8)做好工作记录,保存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原始资料和凭证,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9)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10)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工作系统内部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信息传达及时顺畅。通信联络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信息化软件等。 

  4.5应急信息报告 

  级、级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在事件处置结束前形成每日情况专报。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邮政业突发事件情况专报,上报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6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级、级应急响应终止时,市邮政管理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 

  1)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恢复正常运行,邮政业突发事件平息,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级、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级、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级、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小时内向省邮政管理局和丽水市政府报送。 

  3)向社会宣布级、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督促指导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事发邮政企业或快递企业按有关规定,及时就受损邮件或快件向用户理赔。 

  5.2调查与评估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组织对邮政业突发事件起因、性质、影响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损失情况及事故后果进行统计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并向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3奖惩评定和表彰 

  为提高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相关单位、个人的积极性,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对在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处置和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6 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1发布要求 

  按照“谁处置,谁发布”的原则,由负责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的机构负责有关的信息发布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舆论工作,迅速拟定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并组织好相关报道。 

  6.2发布机构 

  我市邮政业Ⅲ、Ⅳ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负责。 

  6.3发布渠道 

  发布渠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发布方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采访、新闻通稿等。 

  6.4新闻协调 

  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及时说明与突发事件的有关问题,澄清并回应有关突发事件的不实报道。 

  7 保障措施 

  7.1应急人员队伍保障 

  全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不断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需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邮政企业与快递企业的从业人员组成。 

  为应对突发事件,经省邮政管理机构授权的市级邮政业应急管理机构可以紧急调用有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人员,并给予被调用人员一定补贴。 

  7.2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邮政业应急管理机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建立应急通信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联系方案,确保应急处置的通信与联络畅通。 

  7.3物资保障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网络型企业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加强对应急物资、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补充和更新,以备随时调用。 

  市邮政业应急管理机构为应对突发事件,经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授权,可以紧急调用有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物资、车辆、场地和相关设备等资源。 

  7.4技术保障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采用新技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置技术的研发,协调品牌总部积极与国家邮政业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对接,提升协同联动的应急保障能力。 

  7.5经费保障 

  运用国家规划和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支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平台建设、情报力量建设、技术研发等工作开展。探索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的应急经费保障体系。 

  7.6必备资料保障 

  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备存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联系方式等资料。 

  7.7协调合作 

  市邮政业应急管理机构应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国家安全、安监、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形成部门合力,共同解决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7.8监督检查 

  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全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抓不懈。 

  8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市邮政业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行业自防和自救能力,形成全行业人人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局面。 

  8.1宣传教育 

  编制应对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各种宣传材料和应急手册,市邮政业应急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应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知识的普及,开展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布行业安全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举报电话,依靠广大从业人员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8.2培训 

  市邮政管理局应将应急管理知识列为干部培训的必备内容,切实提高邮政管理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督促寄递企业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 

  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将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列为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安全管理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对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8.3演练 

  积极组织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市邮政业应急管理机构每年会同寄递企业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和完善预案,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每年根据实际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演练情况及时报市邮政业应急办公室。 

  9 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丽水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管理和更新。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实行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并按照《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每3-5年修订一次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一年一度的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邮政企业、各快递企业要结合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单位邮政业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做好预案之间的衔接、备案工作。 

  当有全国性重大活动期间的寄递渠道安保工作任务时,可视实际情况由市邮政业应急工作办公室根据本预案制定临时预案,由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后在重大活动期间替代本预案执行。 

  9.2定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丽水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