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省委书记车俊主持。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基层干部的辛勤工作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为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经各方充分评估论证,会议决定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由省政府授权各设区市政府作为三级响应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防控政策和工作举措,在切实防止疫情反弹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会议还研究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对各场合“摘口罩”作了规范。
23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防控工作第三十八场新闻发布会,宣布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经专家组评估论证,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省政府授权各设区市政府作为三级响应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将由各地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工作举措,在切实防止疫情反弹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