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8月9日至9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丽水市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巡察组反馈以后,市委老干部局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了市委胡海峰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方健忠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仔细分析。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牵头整改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期限。局班子成员带头,以上率下,全员参与,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局班子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专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深入剖析原因,逐条抓好落实。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责令有关处室作出深刻检查2次,教育提醒3人;新制定规章制度3项,修改完善规章制度6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相关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切实加强“两个阵地”建设。一是局班子深入“两个阵地”开展了调查研究,专题听取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的工作汇报,研究推进“两个阵地”工作。二是潘晓泉局长带队赴丽水老年大学开展专题调研,召集老年大学学员代表、老干部团体协会代表和“两个阵地”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先后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老年电视大学、市老年开放大学等有关市直单位,围绕老年大学新校舍建设问题进行走访交流,征求意见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三是把推进“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作为缓解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重要举措来抓,先后在莲都区离退休教师协会和怡福家园养老院建成了两所“家门口老年大学”,两个教学点的学员人数超过1000人,实现了老年大学的学员有效分流。四是立足丽水老年大学现有资源,合理设置课程,规范学制,优化办学班次和招生人次。2020学年,学校计划开设23门课程、64个班级,招收学员2850人次。进一步完善分层次教学,全面推进结业制度,2019年共27个班级顺利结业,结业学员1139人次。积极开展插班制度改革,发掘闲置资源,增加入学机会,扩大招生人数。五是黄永伟副局长牵头,对老干部团体协会管理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加强老干部团体协会规范化建设管理的调研报告》。2020年1月3日,再次召开老干部团体协会负责人会议,听取意见建议,重新修订印发《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协会管理制度》。六是加强对老干部团体协会的指导,通过开展“一月一活动,一会一主题”品牌建设,以市直老干部志愿者协会为主体,组建若干老干部志愿服务队,开展“1+X”志愿服务,引导老同志发挥正能量。
(二)着力推进创建“老党员驿站”创建工作。一是责令局办公室作为责任处室作出深刻检查。2020年1月3日,局办公室作出了书面检查。加快推进市本级“老党员驿站”建设,开设红色书吧、宣誓室、图书馆等,添置了革命历史丛书、离退休干部自传书籍等,墙上印刻着“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的浙西南革命精神内涵表述语,驿站里红色文化熠熠生辉。举办了市直“老党员驿站”启动仪式,“老党员驿站”正式全面启用,为市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学习和活动提供了场所保障。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老党员驿站”建设,局班子分组赴县市区开展调研,推动各地“老党员驿站”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老党员驿站”8个,除庆元、遂昌因经费和场地的原因未建外,其余县市区均已建建成。三是下一步,将加强对庆元、遂昌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指导,积极争取资金和场地,加快启动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建成“老党员驿站”。
(三)不断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机构。一是积极和市委编办进行了对接,计划成立局机关党委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二是积极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对接,就成立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进行了沟通。局务会就申请设立局机关党委事宜进行了研究,并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提出了申请。三是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雷月伟副局长带队组成调研组,赴市农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市老干部 “两个阵地”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成果,积极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局务会听取了局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研究局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委报告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中共丽水市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用好“两个阵地”资源,加强老干部的思想引导,制定了“老干部大讲堂”2020年学习计划,全年计划开设“老干部大讲堂”8期,结合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分设了“时政大讲堂”、“国学大讲堂”、“生活大讲堂”三大讲堂,提高老干部思想建设的针对性。三是加强对市直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建设的引导,组织召开了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征求加强老干部思想建设的意见建议,20多位市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参加座谈,下一步将根据中组部即将出台的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计划。四是加强对新媒体的使用,研究制定了《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老同志信息宣传投稿录用奖励办法(试行)》,调动老同志的参与积极性,计划举办两次集中学习,组织老同志学习宣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三、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了解,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一次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提升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掌握,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好干部人事工作过程记录,今后凡是局务会研究决定任免人选,必须实行无记名票决。在12月份的职务职级晋升中,严格做到按制度规定执行,并实行了无记名票决,确保程序到位。
(二)规范市老年大学职务设置和聘任工作。一是局班子专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找准了原因,按照已制定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二是和市委编办进行了积极对接,下一步结合丽水老年大学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设置老年大学领导岗位和领导职数。三是与市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进行了积极对接,下一步,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丽水老年大学的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对现有人员按照新设定后的岗位和职数进行调整、重新任命。
四、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局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检视剖析,支委会成员表态认领具体问题和整改责任,并进行了检视剖析。每位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认真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局党支部研究制定了支部2020年学习计划,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三是全面落实党员主题党日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潘晓泉局长带头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在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给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四是推动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局党支部使用统一制定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做到实时记录党组织生活情况。五是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相关程序,严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相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对有关问题要进行及时说明和公示,确保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二)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离退休干部党建“五百工程”的通知》等有关离退休干部党建的文件精神,加深本局党员干部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理解。二是积极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接,就关于在“两个阵地”设立离退休干部临时党组织事宜进行了沟通。向各老干部团体协会发放《老干部团体协会党员情况调查表》,对协会党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老干部活动中心下属13个老干部团体协会中共有党员429名。计划于2020年在我局直属机关党委成立的基础上,在“两个阵地”成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加强“两个阵地”党建工作。三是积极举办“老干部大讲堂”,用好开学第一堂课,在老年大学探索开展思想教育微课堂,强化思想引领。同时,充分运用“老党员驿站”资源,加强对在“两个阵地”学习和活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五、关于“调研不深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调研工作。一是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原有的联系县(市、区)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结合市委关于开展“深化 ‘三服务’、助推开门红”活动有关要求,集中开展“三服务”工作,局班子成员带队,分别深入庆元、云和、松阳等地调研,深入各地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深入各地“老党员驿站”,与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指导推动工作。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题调研,制定了市委老干部局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方案,每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紧紧围绕老干部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分别确定了“老年大学扩建”、“老干部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提升老干部规范化服务管理”四个调研课题,带队深入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医院等地,在摸清情况、找准症结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调研,边调研、边思考、边改进,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组织召开了调研成果转化专题交流会,分享措施建议,征求意见,汇聚党员干部智慧,积极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
六、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明确标准严格把关。一是组织对会议用餐进行了核查,切实查明超标原因,举一反三,做好自查。二是对局里的会议审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要求明确预算标准,加强会议审批把关,做好会议预算,严格执行会议用餐标准,坚决防止超标准用餐。三是完善局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财务报销把关,实行四级把关制度,由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局主要领导审阅,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确保财务报销符合规定。四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举办会议、差旅费报销、会议费管理办法、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财务规范意识。
七、关于“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制度。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制度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局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制度,对我局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检查,对个别退休干部应交未交的出国(境)证件进行了催缴,目前已经做到了全局出国(境) 证件应收尽收,应备尽备。
八、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是组织召开局务会,听取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研究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召开了全局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潘晓泉局长对全年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二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工作,各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并听取分管处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指导和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组织有关人员对登记表错误问题进行了仔细分析,查找原因,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教育批评。三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组织学习了廉政风险防控有关制度,提高了党员干部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岗位党风廉政风险摸排工作,每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摸排岗位风险,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层层审核把关签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九.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一是责令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作为责任处室查找原因,通过查找原因,主要是思想重视不够,具体业务不熟悉,审批把关不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已作出深刻检查。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升相关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签订审批把关,并对之前的签订合同进行了核查,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加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二)加强资产管理。一是与市红十字会进行联系对接,就仓库承租事宜进行沟通。二是与市财政局进行了对接,征得同意后,与市红十字会重新签订《房屋出租补充协议》,督促及时支付补交租金。三是因国有资产调整,市常青园的资产属于市城投公司,经与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对接后,从2020年起,由市城投公司为业主,和市红十字会签订出租合同。四是加强常青园的资产管理,用好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组织学习了现金(备用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干部对现金使用规定的认识。二是按照满足“既能合情合理,提升老同志获得感,又能符合规定,消除廉政风险”的要求,研究出台了我局的现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现金使用的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局班子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核把关,严格财务报销把关,实行由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局主要领导审阅,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的四级把关制度,确保财务报销符合规定。四是对有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十、关于“老干部疗休养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切实规范老干部疗休养活动。一是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市级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活动的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健康休养的有关内容,规定老干部随行家属的费用标准,明确随行人员费用与老干部疗休养经费的使用项目和范围,实行随行工作人员和老同志的费用分开结算。二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严格按规定支出,每次组织老同志开展健康休养后,将及时结算活动费用,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参加活动的老同志公开活动费用情况,接受老同志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下一步,市委老干部局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和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局务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着力完善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成果,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四是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为老干部办事的工作成效上,促进老干部工作整体效能提升,推动老干部工作加快转型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0881(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中共丽水市委老干部局,邮编:323000;电子邮箱:316545421@QQ.com。
中共丽水市委老干部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