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浙江省财政厅公布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浙江实践优秀案例选编》文本,我市莲都、青田、缙云、遂昌、云和、松阳、庆元7个县(区)共11个优秀案例成功入选,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2016-2018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我省深入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探索出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10种模式。期间,全省共有46个县(市、区)先后开展试点工作,882个村列入试点范围,中央和省财政累计投入试点扶持资金16.2亿元,成功转化了一批薄弱村,扶持了一批资源条件较好、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我市积极创新薄弱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历史文化村落建设、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方式,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莲都区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投资强村公司的模式,投资东港小学项目,每年按照投资额的8%给予各村固定分红。
缙云县洪坑村推进农贸市场建设,依靠摊位出租实现村集体收入近30万元。
青田县通过“平湖-青田山海协作‘飞地’产业园项目”,开创跨地市“飞地”抱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先河,目前已吸纳151个村集体入股,每个参股村年内实现增收5万元以上。
云和县安溪畲族乡辖区内的8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按资源和人口不等比例入股茶山水电站项目,发电所得收益由8个薄弱村按比例分配,实现了安溪畲族乡村级集体经济“零”的突破。
庆元县设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发展村级集体的模式,基金由省补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村级自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组成并全部投入扶持薄弱村项目,政府按10%的年利率向基金村支付利息,并将基金投资所得的10%作为列入基金扶持对象的薄弱村的集体收入,截至目前已有160个村实行基金运作模式实现集体经济增收。
遂昌县红星坪村在村内湖边及优美林地边建设诗里湖山民宿,创新采用“保底租金+利润分红”的收益分配方法,村集体除了每年得到保底租金8万元之外,还可获得利润分成。
松阳县蔡宅村通过豆腐工坊建设项目,开发油腐及延伸产品,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共同富裕。
来源:市财政局 严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