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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2020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05-14 15: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为认真做好2020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2020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将《《关于2020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5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联系话:2626028; 信函请寄: 丽水市教育局(邮编:323000  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丽水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信函须在公示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 

    附件: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丽水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 

  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 

  为认真做好2020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质量,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0】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丽水市2020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报考条件,且已经完成丽水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和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参加丽水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基础。 

  3.考生的身心条件符合各招生学校的专业报考要求,具体要求见相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三、考试办法 

  2020年丽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等均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今年取消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面试。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6月29日上午8时至30日下午5时通过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同时在网上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文化总分的70%(即不低于434分,不含优惠加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 

  2.学业考试后,按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优惠加分)实行分县(市、区)单独划线(优惠加分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各县(市、区)出台的优惠加分不计入)。 

  3.招生计划实行全市统招与定向到县相结合,实施单独提前招生,录取新生名单由市招考中心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4.各县(市、区)未完成的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对计划县域内的考生学业考试分数可适当降低录取,降分幅度控制在25分以内。降分之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录取。 

  5.已被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组织领导 

  1.为切实加强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招生考试工作管理,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实施,成立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伟平 

  副组长:胡锋吉  王  艳  陈海香 林少敏 

  成  员:叶剑祥  雷根生  杨  英   李立金  项建微  杜卫建   

  下设办公室,陈海香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增加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招生制度的严肃性。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2020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考生报考承诺书 

              2.2020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表 

  附件1: 

      2020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本人已认真核对招生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要求。对因报考条件与本人实际不符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附件2: 

  2020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 

  计划表 

学  校 

专    业 

招生数 

学制 

毕业文凭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五年制学前教育 

(丽水学院) 

160 

5年 

全日制大专 

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 

五年制学前教育 

(丽水学院) 

20 

5年 

全日制大专 

五年制学前教育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5 

5年 

全日制大专 

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 

五年制学前教育 

(丽水学院) 

35 

5年 

全日制大专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五年制学前教育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5 

5年 

全日制大专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2020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的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