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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预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6-29 14:51: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6-29 14:5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一、丽水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指导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15.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丽水市救助管理站、丽水市社会福利工业办公室、丽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丽水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丽水市处州福利中心和丽水市殡仪馆预算。 

  二、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民政局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支出。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474.1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74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9.4万元,占35.6%;政府性基金收入4502万元,占60.2%;上年结转121.7万元,占1.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万元,占1.3%;其他收入91万元,占1.2%。   

  (三)关于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7474.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8万元、其他支出34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05.47万元,占18.8%;日常公用支出305.51万元,占4.1%;项目支出5663.12万元,占75.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00万元,占1.3% 

  (四)关于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6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59.4万元、政府性基金4502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8万元,其他支出3374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59.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109.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减少和部分社会保障资金用福彩公益金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50万元,占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6.65万元,占94.6%;卫生健康(类)支出92.75万元,占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为5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绿谷金牌社工督导”工作室建设、 社工人才骨干培训、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进修、“绿谷社工师”选拔培养工程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713.4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为157.7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开展婚姻、收养登记、老区开发建设促进、门路牌安装及其他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市社会福利工业办公室的基本支出和开展福利企业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68.46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11.5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72.99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为35.99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为397.03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开展孤残儿童和弃婴养育管理工作和南明山街道散居孤儿补助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为119万元,主要用于南明山街道养老服务补贴、“丽水居养”综合服务平台(数字转型)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为365.33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殡葬管理和市殡仪馆开展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为124万元,主要用于南明山街道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为35万元,主要用于南明山街道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为367.2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救助管理站的基本支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浪无主精神病人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的支出,以及开展救助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为21万元,主要用于南明山街道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为14万元,主要用于南明山街道精减退职、支宁返丽人员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为13.8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为51.73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为41.0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工业办公室、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50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518.6万元,主要是基建预算增加和部分社会保障资金由公益金安排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28万元,占25.1%;其他支出(类)支出3374万元,占74.9%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为1128万元,主要用于市殡仪馆基建尾款和市怡福家园基建尾款等方面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为1124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履行业务管理、工作站购房、 县级工作站经费等方面支出。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为225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南明山街道社会低保金发放、救助站颐宁养护院改造尾款及市殡仪馆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民政局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9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24万元,下降24.7%,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56万元,下降6.8%。主要用于丽水市民政局各项公务活动接待支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丽水市民政局开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3.2020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丽水市民政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丽水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了25.38万元,上升13%,主要是财政预算口径发生变化,把单位工作经费纳入运行经费统一核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丽水市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1.8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丽水市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丽水市民政局项目资金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对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上缴财政的业务费用。 

  2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指反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

丽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市民政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