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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0-25353 文号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0-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17 00:0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单位名称

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开户银行

市工商分行营业部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账号

121019921100041387

负责人姓名

叶利军

邮政编码

323000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2220956

单位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八楼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1、职业技能鉴定收费





(1)理论考试


社会人员每人35元、在校学生每人20元


浙价费[2002]230号,丽发改费管[2006]115号

(2)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费(未包括一次性消耗材料费)


社会人员:初级工120元/人次,中、高级工160元/人次,(职业技能鉴定初、中、高级考试(社会)),其中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180元/人次;

在校学生:初级工70元/人次,中、高级工80元/人次(职业技能鉴定初、中、高级考试(学生)),其中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100元/人次;


丽发改费管[2006]115

(3)一次性消耗材料费


由鉴定考试机构备料的,按时向考试收取;由培训单位(学校)备料的,在培训费(学费)中列支;其中:烹饪鉴定统一按初级160元、中级200元、高级240元收取(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费


丽发改费管[2006]115

2、评审推荐费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费(不是鉴定中心的,是职业能力建设处的,系统已经取消了

高级职务评审28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180元/人,初级职务评审费1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15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80/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费


浙价费[2002]229

(2)技师、高级技师评审推荐费

高级技师评审费200元/人,技师评审费130元/人,高级技师评审推荐费100元/人,技师评审推荐费50元/人(技师、高级技师评审推荐费


浙价费[1997]108